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朱敬一 - 權力豈僅是使「人」腐化而已

中國時報  2007年11月19日

英國貴族艾頓(Lord Acton)的一句名言,在全世界都是膾炙人口,台灣大概中學畢業生也都能琅琅上口;這名句是「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可是讀者如果把艾氏的原文拿來讀,再較之以前後論述,就會發現前引中譯有誤導之嫌。


艾氏的原句是:
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這個句子中並沒有一個「人」字,為什麼會譯為權力使「人」腐化呢?接下來,我們再對照艾氏的前後文:艾氏此句是其與友人通信時所寫;其友人似乎認為,人們對於教皇、國王的質疑,應該要稍微含蓄一些。艾氏對此觀點不以為然。他指出,教皇、國王也是人,他們不但也會犯錯,而且尤有甚者,其犯錯的機率可能比平常人更高。艾氏說:「大人物往往是壞人物」 (great men are almost always bad men)。至於權大勢大者為什麼就通常不是好東西,當然就是「權力腐化」的核心概念了。一般而言,權力雖然為人所有,但是權力架構卻是一個龐然大物。若要腐化,絕對是這個權力架構的全然毀敗,而不只是一人、一家的片面缺陷。因此,權力所腐化的,絕對不只是「人」,而是一群人所代表的結構。

我並非專注於考據訓詁,當然也無意對艾頓原文的幾字譯差而挑三揀四。之所以要在此探討權力使什麼腐化,實在是因為其攸關重大。如果權力只是使掌權的某一人或此人的皇親國戚腐化,則人民的對策,當然就是讓「一個人」無法長久在位。相反的,如果權力所腐化的對象不是個人,而是一個黨、一組機制、一套運作系統,則人民的對策就是要更換那個黨、那組機制、那套運作系統;單單更換權力最高點的少數一二人,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


將前述說法拿來與當前的民主制度來比較,則是更為發人深省。大家都知道,
民主政治概有三項特質:一曰權力分立制衡、二曰公平選舉、三曰政黨輪替。權力分立制衡是為了限制掌權者恣意橫行,避免靜態的社會危害;而公平選舉與政黨輪替,則是為了要讓權力動態更迭。正因為掌權過久必然導致腐化,所以才要設計選舉與輪替。我們注意到:民主政治的特色在於「政黨」輪替,可見要更換的不是掌大權的個人,而是背後的整個機制。如果權力只是使個人腐化,那麼只需要在專制政黨之內定期換領導人就好了,根本不必政黨輪替。如果這樣就算是民主,則毛澤東下鄧小平上、江澤民下胡錦濤上、或是董建華下曾蔭權上,都算是民主了?中國共產黨也算是民主?了解民主ABC的人都了解,不論黨內如何換位掌權者,一黨長期執政都不是民主、都不能真正避免權力的腐化。簡言之,要提升人民福祉,就是要輪替政黨,而不只是輪替掌權者。

誤將艾頓名言譯為「權力使人腐化」還有一個極為嚴重的錯誤,必須要予以導正。當人民將必然腐化的對象窄化為「人」時,自然而然也就給其他的團體、機制、政黨等組織一個逃脫罪名、甚至自我抗拒改革的藉口。如果有個政黨以清廉為標榜、為口號,但黨內菁英對腐化的黨員卻是百般迴護,難道這個黨只因為它不是「人」,就能逃脫艾頓權力腐化的指責?同理,如果一個政黨許多要員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弄權枉法、貪汙舞弊、為了穩固權力而拚命傷害國家命脈,這些人當然是不愛國、不愛土地之輩。既然黨政要員都在戕害本土命脈,其所屬的政黨,又怎麼可能「本土」呢?又再如,台灣久為人詬病的戒嚴與白色恐怖,如果追究責任,難道會只將矛頭指向蔣介石一個人?台灣有少數人傾向將人與結構二分切割,或許多少是受了艾頓名言誤譯的影響。


總之,
政黨是空的、黨團是空的;裡頭的權力結構才是實體。當結構成員本土、清廉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敢稱本土、堪稱清廉。當結構成員一整掛在迴護腐敗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是腐敗。

其實,從政黨競爭的政治學理來看,我們也很難理解政黨宣稱其清廉或本土或反共或維繫人權,究竟有什麼實質意義。政黨是為了獲取政權而存在,而獲取政權當然就是要爭取選民的支持。如果多數選民喜愛清廉、本土、反共、人權,那麼所有的政黨都一定會比照呼喊,這戲誰不會演、這台詞誰不會念?此時這本土清廉的口號又哪裡有意義?這就像是:如果進廟斬雞頭就能宣示自己沒有買票,那麼每一位候選人都會去斬雞頭。在廟裡滿地雞頭、刀聲此起彼落之餘,斬雞頭又哪裡能傳遞什麼訊息?


以前,我們在三民主義八股教材中讀到,民主選舉是要「選賢與能」,我從來就不這麼樂觀。不樂觀的主要理由,是因為選民不可能在事前知道誰賢誰不肖,誰能誰不能。選賢與能的前提是指候選人的特質都能對選民完整呈現,選民遂有積極的挑選能力。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候選人的心態、弱點、貪不貪,選民都是看不到的,這時要在事前做積極的挑選殆無可能,恐怕就只能在事後做消極的淘汰了。就中長期而言,選民只能在一次次選舉時,看看目前掌權的那一個團體清廉與否、能幹與否。如果執政者夠清廉、效率高,人民就用選票挺他們續做;如果執政者腐敗不堪、治國無方,那麼人民就用選票趕他們下台。長此以往,自然就建立了「清廉有效者常執政、汙濁無能者速下台」的鐵律。久而久之,既然貪腐無能者皆不長於位,那麼人民的利益也就顧到了。


總之,選民千萬要記住:
淘汰,不只是淘汰一個腐敗的「個人」,而且要淘汰那個支持、配合、擁戴、迴護腐化者的「結構」。從這個角度來看,艾頓原文應該改譯為:「權力使掌權結構腐化;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譯文若此,方為艾頓真意。

2 則留言:

  1. 你的blog是我讀過的最好的書。新鮮、活躍的思想以及正確的思考方式,都是我以前沒有接觸過的。我的周圍是一些思想平庸的人,但這並不能怪他們。正如馮程程說過的:“有太多事情是環境造成的……”

    所以,在這裡,我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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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過獎了,謝謝你的捧場。
    很高興貼這些文字有人喜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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