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3日 星期日

葉蔭聰 - 有策略清洗歷史

2007年12月23日

這個時代,要求大學講真話與道理已經是奢侈了,真話與道理根本是其次,香港的建制派要做的,是一點一滴地把政治人物的滿身惡行「過濾」掉。而且,你不相信不打緊,最重要是能「忍」下去,所以,中大校長要我們包容。香港的「包容觀」不再包容異見者,它早已變成強迫小市民包容當權者,包容了,他們的所作所為就不是一回事了。

【明報專訊】十二月六日,中文大學要頒榮譽法學博士予董建華,一群學生、校友及基層團體,跑到中大畢業典禮現場抗議,在媒體的鏡頭下,有家長學生抱怨,不滿有人來破壞典禮。翌日各報社論一起向這群學生丟雞蛋,我並不驚訝,但想不到的是,政治分析員蔡子強老師也化身真誠實踐者,也來跟學生談「策略理性」,Rules for Radicals,勸大家不要破壞典禮氣氛,不要超越群眾感情(《明報》十二月十三日)。的確,在安徒生童話故事中,指出國王沒有穿衣服的小孩,是超越國王與群眾的感情的。

講策略,便要說大局,香港的大局是什麼?蔡老師沒有跟我們說明。那麼,便容我大膽說一句,我們站在歷史被清洗的大道上,為董先生的過去「洗白白」,不過是小動作而已。

著名的美國作家桑塔(Susan Sontag)在1974年寫下著名的《迷人法西斯》。文中她說,在號稱「自由社會」裏,惡名昭著之人要得到平反,不需要大肆宣傳,而是經過一些文化手段,令人覺得「不再是那麼一回事」。「一個自由社會,不會把現成的一套歷史自上而下硬套在人民身上,而是經過品味的循環,慢慢一點一滴過濾掉那些爭議。」與希特勒關係密切的女導演里芬斯塔爾(Leni Riefenstahl),曾拍下不少納粹宣傳片,但這些劣跡在戰後西方文化藝術界裏一點一滴被過濾掉,其作品化成一套好像跟政治無關的美學,令人目眩神迷。

爭議經文化洗煉「不再是一回事」

桑塔這篇文章的技巧有趣,她由最不起眼的書籍簡介著手,看編輯如何把里芬斯塔爾的過去改掉。筆者東施效顰,拿出中文大學為董博士寫的《讚辭》讀一下。

《讚辭》與無線古裝鬧劇一樣,完全不顧歷史事實。八十年代,東方海外差點破產,後來得到霍英東注資才保得住,但《讚辭》卻寫成「八十年代,全球航運業陷入低潮,但董氏家族集團銳意革新,重整財務,化危為機,鞏固了集團在航運界的領導地位。」大部分人也知道,霍英東注資救東方海外是政治舉動,是董浩雲家族由親國民黨轉向親共產黨的重要時刻,跟集團銳意革新有什麼關係?這樣對待歷史的態度,我們不難想像,<讚辭>絕口不提董博士何時及為何辭去行政長官了;堆在他身上的功勞,奉承中帶點諷刺:董先生令「司法制度在高度自治的大前提下得以保留」(人大釋法?),也「使得現在逾百分之六十的香港適齡人口能接受大學或大專教育」(猛增的「副學士」?)。

這個時代,要求大學講真話與道理已經是奢侈了,真話與道理根本是其次,香港的建制派要做的,是一點一滴地把政治人物的滿身惡行「過濾」掉。而且,你不相信不打緊,最重要是能「忍」下去,所以,中大校長要我們包容。香港的「包容觀」不再包容異見者,它早已變成強迫小市民包容當權者,包容了,他們的所作所為就不是一回事了。

老懵董掃帚頭已被遺忘

拿個榮譽學位是小事,更大更重要的清洗當然是葉劉淑儀。剛過去的港島補選又是一場清洗,葉太由言行舉止,到政治定位,皆洗得乾乾淨淨,「二十三條」立法的立場如何,已「不再是那麼一回事」,最重要是讓人忘記,不讓人有機會挑撥。十幾萬的選票,贏不了議席,卻贏得一次平反。不過,葉太可以洗澡,曾德成局長卻不許陳太洗去殖民地的污漬。

掌握過去,控制現在,這道理誰都懂得,不過,當中的技巧因時地而異。里芬斯塔爾由納粹共謀,變成著名導演,靠的是(法西斯)美學。至於香港的建制人物,好像不愛美學,只需教懂市民什麼是「策略主義」便可。什麼是「策略主義」?談策略,本來就不單要了解形勢,也要知道自己爭取的目標與價值,但是,當許多價值與判斷「不再是那麼一回事」,「策略」反過來成為目的,更可引導我們接受當權者安排好的現實。

政改諮詢完畢,報告出籠,特首拋出「不遲於2017普選行政長官」,翌日各報搶閘,跟泛民大談策略,本報也不甘後人,質問泛民要「一步到位」,還是「分步走」,更進一步提醒泛民與市民,不要連2017也輸掉!香港的民主運動,似乎也不能超越香港政經特權階級及北京政府的感情,策略地,市民應該比中央還要早接受2017。可笑的是,執筆之時,卑微的2017還是個啞謎。

策略主義彷彿為我們不安的現狀,不可知的未來,打了強心針。有趣的是,不安與不可知,正是過去很長的一段日子牽動香港人上街,爭取政治與社會改革的動力。策略唯上,放下或降低目標、理想、原則,現實變得可以接受,未來也顯得不再那麼不可知。歷史遭清洗,香港人爭取了二十年政制改革的歷史也「不再是那麼一回事」,多等幾年又何妨?有人自我感覺良好,策略過人,聰明絕頂,尊重2012,把握了「機會較大的」2017。難怪唐英年也說,香港的社會分歧逐步收窄。

桑塔大概想不到,「策略」也很迷人,真正在香港人心靈起的革命,正是這種策略主義(反)革命。不難理解,像香港這樣一個嚴重喪失價值的社會,當僅餘的歷史記憶被清洗,「不再是那麼一回事」,過去的抗爭,對現狀的體驗,未來的願景,在策略計算中又值多少?

真話與道理屈服於策略理性之下

蔡子強老師期望學生有策略地發動一場心靈革命。去畢業典禮搞局,當然不會造成什麼心靈革命;不過,當愈來愈多人視一切為當然、常規、必要的儀式,竟然有人不怕被人罵,敢跳出來告訴大家,我們還在意一些比畢業禮還重要的價值,你不能不承認,比起自以為滿頭子策略理性的人,學生的所作所為,更能針對香港這個大局吧!

延伸閱讀

Sontag, Susan. 1974. "Fascinating Fascism." Under the Sign of Saturn. Anchor.
www.nybooks.com/articles/9280

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

蔡子強 - Rules for Radicals

2007 年 12 月 13 日

胡平:「(投入一場運動)決不僅僅是為了拯救自己的靈魂、證明自己的良心、實現真正的自我,也決不僅僅是為了讓全世界向我們致敬……更重要的是,我們是為了取得實實在在的成功,是為了改進我們生存的環境。

任何社會運動追求的,都是希望自己的隊伍,愈往前走,愈為壯大,這樣才能積累力量,促進改革。所以究竟路是愈走愈寬,還是愈走愈窄,這是每個真誠的實踐者,不能不認真思考、坦誠面對、好好總結的問題。

Saul D. Alinsky曾經撰寫了一本社運界的聖經:《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抗爭的法則之一:不要超越群眾的經驗、感情和認知。
Never go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your people. When an action or tactic is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the people, the result is confusion, fear, and retreat. It also means a collapse of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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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影《東京鐵塔--我的母親、父親》中,有如此感人一幕:兒子和母親閒話家常,母親提到因為自己提早離休,所以失去了退休金,銀行存款亦已花得七七八八,但卻說都不打緊,因為自己畢生最大的投資和回報,卻已然握在手裏,說時笑意盈盈,一臉幸福,以手抹了又抹她手中拿著的玻璃相架--表起來的兒子大學畢業證書。

已是19年前的事了,那時我在大學念書,仍是心高氣傲、憤世嫉俗的學運分子。到了畢業,向來看不起那些繁文縟節和形式主義的我,自然沒有打算出席什麼畢業典禮等,跟最愛歌舞昇平的大學官僚主義妥協。但後來為了尊重家人的意思,結果還是帶了爸爸、媽媽、祖母出席典禮。我記得那天他們十分雀躍,對中大的一草一木都十分好奇,我從未見過他們那麼開心過。

只不過半年後,我的祖母因病過身。隨著年歲愈長,我愈是慶幸自己當年作了這個決定。

上周四,中大在畢業禮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給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惹來一些中大學生在場外示威,抨擊這是「政治獻媚」,並企圖衝入會場抗議,與保安發生激烈推撞及糾纏,場面混亂,董致辭時亦多番被示威聲浪打斷。

當時我不在現場,只能事後從電視新聞中看到一些現場片段,也看到一些傷心的家長含淚向學生哭訴,說很多家人是很辛苦才可養大自己子女,很辛苦才能請假來看子女的畢業禮,很希望能靜靜的看完這場畢業禮。我看了這些片段後,心裏不禁黯然。

那些中大同學事後已立即向覺得受滋擾的家長和同學道歉。本周二,三位中大同學(剛巧都是我的學生),也聯名在《明報》論壇版發表文章〈追求的正是莊嚴之本質〉,解釋他們為何要在中大畢業禮抗議,並解釋事前他們已設法避免破壞出席者的美好回憶,但又不能錯失觸發討論高等教育界諸種弊病的僅有機會,因此已經力求平衡,如只集中在董獲頒學位的環節來抗議。

看完那篇文章,我能理解學生的想法和立場,也欣賞他們的赤子之心,但也想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

任何社會運動追求的,都是希望自己的隊伍,愈往前走,愈為壯大,這樣才能積累力量,促進改革。所以究竟路是愈走愈寬,還是愈走愈窄,這是每個真誠的實踐者,不能不認真思考、坦誠面對、好好總結的問題。

被很多民權分子視為現代社區草根激進運動之父的美國人Saul D. Alinsky,曾經撰寫了一本社運界的聖經:《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他在序言中如此寫的:

「這裏我不是想談些現實中未經考驗的傲慢忠告,而是想與大家分享,在不同大學校園很多個不眠晚上,與年青朋友反覆討論出來的點滴,謹以此奉獻給那些忠於生命、忠於抗爭的年青激進朋友。」

Alinsky在書中提到,抗爭的法則之一:不要超越群眾的經驗、感情和認知。

Never go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your people. When an action or tactic is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the people, the result is confusion, fear, and retreat. It also means a collapse of communication.

對於那些走得太遠,超越和疏離於一般人生活感受和常識的溝通信息和手段,只會淪為一些口頭上的激烈口號,或會撫慰到自己的心靈,但卻缺乏實質的行動意義。最重要的是能夠打動群眾,Alinsky甚至舉例說,如果一頭長髮會令到群眾對你心存抗拒,有礙溝通的話,那麼請立即乾脆把長髮剪掉。

所以,中大同學不能逃避的一個問題是,畢業典禮之後,究竟支持你們理念的人,是多了,還是少了﹖是純粹擾擾攘攘、吵吵鬧鬧了一場,還是真的能夠在更多人的心靈深處起革命呢﹖這是任何一個真誠的實踐者必須回答自己的問題。

讓我再一次以自己十分鍾愛,胡平的一段說話作結:

「(投入一場運動)決不僅僅是為了拯救自己的靈魂、證明自己的良心、實現真正的自我,也決不僅僅是為了讓全世界向我們致敬……更重要的是,我們是為了取得實實在在的成功,是為了改進我們生存的環境。」

只有在這種自覺和清醒,講求成敗得失的「策略理性」(strategic rationality)之下,政治才能成就大業,而不單是追求個人道德上的自我救贖和夢囈。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20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胡晴舫 - 當新道德崛起

中國時報  2007年12月14日

回顧人類社會在二十世紀所創造的道德共識,其實就是取消一切形式的壓迫,不管是政府對人民、男性對女性、成人對兒童、種族對種族、異性戀對同性戀、人類對自然、人類對動物等各種權力的濫用與地位的不等。當我們都同意了這些人道原則,要寫入政治法規時,自我道德神聖意識若太過高漲,將會蓋過了理性的思辯,把剛剛倒下的舊高牆,一磚一瓦又重新堆砌回去。

道德的省思會抵制壓迫,道德的自信則誕生壓迫。美國法官漢德(Learned Hand)對自由下了最著名的定義,自由的精神即是永遠「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

Vic:我不認為道德的自信會產生壓迫,過度的自以為是、不擇手段的追求私利才會產生壓迫。道德上自信之必要,一如道德上自我懷疑之必要,重點在於自信之餘尚能理智清明,有自省之能力。苦難與罪惡有兩大源--愚昧與過度的自私。道德良知,就是你內心那小小的聲音,它會告訴你對錯是非。愚昧與自私會令人難以聽到那內心的小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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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球的新道德冠軍無疑是環保。這項新道德讓流行工業多賣了一堆手袋,也讓美國人高爾得了諾貝爾和平獎。繼民主制度、反恐運動之後,環保意識堂堂進入國際政治殿堂,扮演起國家角力的槓桿點,剛剛在印尼峇里島落幕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會議即演出一齣暗潮洶湧的國際大戲,反暖化行動已成為國際政經議題,而無關乎拯救地球。

 捷克總統克勞斯把環保新道德視為一個新的意識形態,對他來說,其危險性不下於共產主義。他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說,陳述環保運動如何逐漸威脅人類社會的自由,就像當年的馬克思主義,因為環保人士自認立論科學,不容爭辯,透過媒體和公關活動,繪出一幅世界末日的景象,散播恐懼因子,製造某種社會氣氛,企圖迫使決策者立下獨斷的法規,限制人們的日常生活與發展自由。他擔憂,這將改變自由社會的立基原則。

 活過共產體制的克勞斯看什麼都是潛在的意識形態威脅,這番言論多少走遠了點。當他接受英國國家廣播電台節目的採訪時,鼻子高高、滿臉正義的節目主持人毫不客氣,當面斥責捷克總統拒絕相信地球暖化是目前最大全球危機,乃是一種純粹的傲慢。克勞斯回敬,他以為西方世界企圖以環保道德強加於全世界未必不是另一種傲慢。

 克勞斯的聳動環保觀點卻讓我想起了台灣的本土運動。一些新的道德產生時,原是改革社會的正面力量,讓人們對當前的社會狀態與法規制度有所省思,對自己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念有所警覺,進而調整未來進步的方向。尤其環保運動與本土意識都是現代文明的重要磐石,乃經過許多人的長期努力,才使得人類逐漸開始珍視自己生活其中的家園與土地,包括人造自然與地球自然。

 然而,當新道德進入政治化過程,一些自我正義加持的勢力意圖乘著新道德的翅膀,凌駕所有的討論,企圖綁架所有的政策方向,甚至展開獵巫行動,就不得不令人擔憂新道德究竟帶來毀滅還是新生。台灣本土運動從來就是一件好事情,調整國民黨專政時期留下來的政治圖騰與偶像崇拜,乃是避免不了的社會邏輯。然而,當看見一群站上台的官員熱血奔騰,口沫橫飛,為達到自己的「神聖目標」而殺紅了眼,卻不能不令人懷疑正義性是否就代表了正當性。

 回顧人類社會在二十世紀所創造的道德共識,其實就是取消一切形式的壓迫,不管是政府對人民、男性對女性、成人對兒童、種族對種族、異性戀對同性戀、人類對自然、人類對動物等各種權力的濫用與地位的不等。當我們都同意了這些人道原則,要寫入政治法規時,自我道德神聖意識若太過高漲,將會蓋過了理性的思辯,把剛剛倒下的舊高牆,一磚一瓦又重新堆砌回去。

 道德的省思會抵制壓迫,道德的自信則誕生壓迫。美國法官漢德(Learned Hand)對自由下了最著名的定義,自由的精神即是永遠「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

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馬家輝 - 台北市有一座「台灣假民主紀念館」

2007年12月11日

替中正紀念堂改名,真正要義應是踢除君王獨裁的精神迷戀,讓下一代的年輕人在新的名字下回看舊的恐怖,從而反思、從而省察,從而對民主自由營造更堅定的信念。

可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由於民進黨施政橫蠻,本來深具「啟蒙意義」的改名行動從一開始即向年輕人展示了什麼叫做粗暴和虛偽,未見其利,先衍其害,縱使勉強改了名,污點已存,烙印已在,該有的啟蒙效應早已大打折扣。

民進黨之錯,一言蔽之,在於「玩法」二字。在台灣的行政架構裏,中正紀念堂本來屬於「三級單位」,包括改名在內的任何重大的管理變更皆受限於《組織條例》,並要接受立法院審議,但民進黨的行政院為了高速改名,竟以一紙行政命令把中正紀念堂降為「四級單位」,並草擬了一份簡陋得多的《組織規程》作為管理依據,繞過立法院,強行拆招牌。問題是,原有的《管理處組織條例》根本尚未被立法院通過廢除,其後出現的《組織規程》跟前法相牴,「國無二法」,自然沒有成立和依存的理據,所謂「台灣民主紀念館」和「自由廣場」只是兩面強權壓境下被悍然掛上的違法牌匾,民主也者,自由也者,統統只是誇大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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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進黨政府強力替中正紀念堂拆牌改名,「大中至正」下台了,「自由廣場」升天了,台北市的心臟地標,從此換了天日。

陳水扁做了7年半的所謂總統,遲遲未動中正紀念堂一根汗毛,直到卸任前夕始姍姍來遲地替這座建築物改裝換容,若說箇中沒有半分政治鬥爭考量,笨蛋才信;但若不以人廢言,綠營人士對於中正紀念堂的批判與非議,儘管我們可能感到突兀或傷感,方向並無大錯。

中正紀念堂確實是為大獨裁者而建的「家廟」,而且,不止建了,還要耗費每年數千萬港幣的公帑予以維持、守護,對於民主進步而言,如此舉措,未算合宜。

中正紀念堂籌建於1975年蔣介石「駕崩」之後,落成於1980年蔣介石「崩逝」五載之時,舉正旗號,開宗明義,為的是紀念這位把中國大陸搞得一塌糊塗、把福爾摩莎弄得腥風血雨的專制領袖。

這樣的一座巍峨建築,藍瓦白磚,格勢龐然,從頭到腳盡是宮殿氣息,打開大門,蔣介石銅像壓頂矗立,臉容朝西,象徵其對大陸故土的追思與期盼; 堂前有花崗石84階、大廳階梯5階,合共89階,喻其年壽八十有九。 更重要的是,台階中間鋪有中華民國的國徽圖案,在中國傳統建築文化裏,意味著這是唯有君王始具資格擁有的「御路」。

至於紀念堂下層,不消說,自有紀念廳,長期憲兵駐場守護,廳內擺放了蔣介石的衣冠、照片、文物以至於「御車」一輛,每件物品旁邊印有說明,寫著各式各樣的歌功頌德的肉麻字句,蔣氏王朝,漪歟盛哉,徹徹底底地扭曲了歷史真相與百姓尊嚴。

若再翻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可見該單位之主責在於「掌理中正紀念堂之管理、維護與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展覽及有關文教活動之舉辦等事宜」,並隸屬教育部,很明顯以「宣化民風」作為運作目標。

這就是說,中正紀念堂絕對不是一座靜態的歷史建築,它是一具「意識形態機器」,由源起到設計,從理念到營運,無不以蔣介石作為「人身崇拜」的心理基石,然後推廣教化,期許老百姓景仰、學習這位「聖之時者」。替中正紀念堂改名,真正要義應是踢除君王獨裁的精神迷戀,讓下一代的年輕人在新的名字下回看舊的恐怖,從而反思、從而省察,從而對民主自由營造更堅定的信念。

可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由於民進黨施政橫蠻,本來深具「啟蒙意義」的改名行動從一開始即向年輕人展示了什麼叫做粗暴和虛偽,未見其利,先衍其害,縱使勉強改了名,污點已存,烙印已在,該有的啟蒙效應早已大打折扣。

改名不是不可以,但因涉及歷史地標的集體記憶,改名過程必須操作細膩,否則用一個錯誤來糾正另一個錯誤,錯錯相乘,效果恐必是錯上加錯。

民進黨之錯,一言蔽之,在於「玩法」二字。

在台灣的行政架構裏,中正紀念堂本來屬於「三級單位」,包括改名在內的任何重大的管理變更皆受限於《組織條例》,並要接受立法院審議,但民進黨的行政院為了高速改名,竟以一紙行政命令把中正紀念堂降為「四級單位」,並草擬了一份簡陋得多的《組織規程》作為管理依據,繞過立法院,強行拆招牌。問題是,原有的《管理處組織條例》根本尚未被立法院通過廢除,其後出現的《組織規程》跟前法相牴,「國無二法」,自然沒有成立和依存的理據,所謂「台灣民主紀念館」和「自由廣場」只是兩面強權壓境下被悍然掛上的違法牌匾,民主也者,自由也者,統統只是誇大謊言。

事實上,台北市政府的法規會主委已經把教育部長杜正勝告上法院、訴諸法律,要求把兩面黑招牌拆走,但在台灣的混亂司法制度下,誰勝誰敗,實未可知,而目前唯一知道的是,綠營政府在上台時不把中正紀念堂改名、陳水扁在連任時不把黑招牌掛上,偏偏選擇在明年總統大選前匆匆動手,事前沒有廣泛諮詢民意,也沒有花費什麼力氣去在民間建構共識,純粹一意孤行,絕對霸王硬上,已足令人再次對其獨裁感到心寒。

如斯霸道,請問跟蔣氏王朝能有多大差距?如斯欺詐,請問有什麼資格去拆蔣廟招牌?

中正紀念堂換上了「民主」和「自由」招牌,但兩面招牌的出現和存在皆依法無據,也都具體而微地代表了民進黨政府的惡劣本質﹕這碼子的「民主」根本是假民主、這碼子的「自由」根本是偽自由,陳水扁以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借自由之偽踐專制之私,他雖然沒有「家廟」,但蔣介石的家廟正好適合用作他的「家廟」,走進所謂「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大堂,抬頭望見蔣介石銅像,其實可以隱隱看見,巨大的銅像背後另有一個矮小的陰影,這個幽靈,有一個鮪魚肚,肚上有一道假的子彈傷痕,傷痕有一道朝上彎的弧道,那是他正在陰邪獰笑的嘴唇。

明年馬英九若當選,據說會把中正紀念堂的牌匾重新掛上,但若懶得重掛,何不考慮在民進黨的兩面牌匾上各加個一字便算了。

就讓堂前花園叫做「偽自由廣場」,就讓這座建築叫做「台灣假民主紀念館」,就讓福爾摩莎的後代子孫記得今天的粗暴改名鬧劇,就讓福爾摩莎的後世子孫,唉,別再粗暴了。

馬家輝 資深傳媒人

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

梁文道 - 外在威脅(任何時候都是最危險的時候.二之一)

2007年12月9日

為了一個特定的政治目的,為了滿足個人的野心,不惜打造一個外敵出來,以此向內凝聚自己的支持者,這本是政客常用的手段。但它的前提必須是民眾要有相應的心理,對世界也得有能夠配合的看法,覺得自己的社群自己的國家處在外敵環伺的狀態,感到無時無刻不是最危險的時候。

恐懼往往來自無知,所以那種外在的威脅是不能說破不可細究的,必須讓它保持在一個模糊的狀態。外在的威脅愈是難以捉摸,它就愈是難以防範;它愈是難以防範,我們就要更依賴那些好像能夠辨認它捕捉它的人了。同時,外在威脅如此含糊,它的詮釋空間自然不小,於是誰掌握到詮釋它的權力,誰就可以指揮大家應該警惕什麼,我們又應該往那個方向走了。

除了當權者,其他人也會採用外在威脅論的論述,因為它似乎是種有效的辯論方式。它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內外的分別,安全與不穩的對比實在太重要了;只要這個基本點一樹立,任何正常的推理論據都可棄之不顧。「別有用心」這四個字的妙處就在於我們可以從猜測一個人的動機去全盤否定他實際說出來的話,既省事又方便。

理性的懷疑精神與批判態度,是和陰謀論式的外在威脅論不同的。前者的懷疑是要有理性去支撐有證據去證明的,而後者則不需要理由也不用提出證據。陰謀版的外國威脅論是不能被證實為假的,它給出的只是一堆有待細考的蛛絲馬跡,和一連串的暗示。陰謀版的外國威脅論甚至不是一種論證方式,它只是一種氣氛;它的效果不是來自論據,而是來自一種情緒的感染。它以建立在無知上的恐慌取消了一切推理和證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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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俄羅斯總統普京指揮的「統一俄羅斯」黨剛剛贏得了杜馬大選,而且贏得相當輕鬆。雖然「統一俄羅斯」的候選人拒絕參加電視辯論,但還是有些俄羅斯人居然在事後調查裏表示「統一俄羅斯」的表現較佳!明明沒有上電視辯論,卻讓人覺得他們上過,還要贏了辯論,可見普京和「統一俄羅斯」的魅力實在已經到了一個能夠製造幻覺的地步了。正因如此,外界才更是不解為何普京在競選過程要那麼賣力,四處張揚外國威脅論(所謂「外國」其實也就是美國),把對手一一打成外國野心勢力的傀儡。一般認為,這是為了把他的聲勢抬得更高,使他在明年卸任總統之後不管是做總理還是一個普通的議員,都能挾龐大民望繼續實際地控制政局。

為了一個特定的政治目的,為了滿足個人的野心,不惜打造一個外敵出來,以此向內凝聚自己的支持者,這本是政客常用的手段。但它的前提必須是民眾要有相應的心理,對世界也得有能夠配合的看法,覺得自己的社群自己的國家處在外敵環伺的狀態,感到無時無刻不是最危險的時候。只有如此,當權者才能輕易召喚起大眾的危機感,將政局導向非常的狀態。而我們知道,在最不正常的緊急狀態下(例如頒布戒嚴令的時候),出於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目的,任何有礙於此等目的之實現的行動都是可以被禁止的。為了安全,人民不可以集會;為了安全,傳媒必須受限;為了安全,意見不能自由表達。換句話說,在國家安全面前,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等基本人權和其他價值都是可以先放到一邊去的。由於這等非正常狀態把國家安全的定義和維護它的方法都交到了當權者手中,所以一個有心鞏固權力的人自然喜歡散佈緊張的情緒,提醒大家外部威脅的存在,就像家長強調暗夜街道的危險,好叫孩子不要太心野。當恐懼成為普遍的情緒,當外敵的存在成為社會的共識,有利於當權者的緊急狀態就很容易出現了。

恐懼往往來自無知,所以那種外在的威脅是不能說破不可細究的,必須讓它保持在一個模糊的狀態。外在的威脅愈是難以捉摸,它就愈是難以防範;它愈是難以防範,我們就要更依賴那些好像能夠辨認它捕捉它的人了。同時,外在威脅如此含糊,它的詮釋空間自然不小,於是誰掌握到詮釋它的權力,誰就可以指揮大家應該警惕什麼,我們又應該往那個方向走了。我們不用追問俄羅斯人為什麼會害怕,他們為什麼那麼相信普京提供的外在威脅論,因為我們應該先檢查一下自己。

在皇后碼頭存廢之爭的後期,曾經有一位評論專欄作者提出警告﹕美國正是透過一些非政府組織,以環保和保育議題的包裝,介入他國的內部事務,製造政治事端。這位作者一沒有指明那些組織是哪些組織,二沒有說明他們產生政治事端的機制流程,最後更沒有告訴大家保育皇后碼頭的呼聲背後到底有沒有他所說的這些外國勢力(秋生涼﹕〈皇后清場顯露政府團隊精神〉,《信報》,2007.08.10)。他只是想含混地散佈一種氣氛,讓大家感到即便是保存皇后碼頭如此本土的小事也離不開可怕的外國勢力。似乎只要染上了外國勢力,想要保留皇后碼頭的任何主張都會變得十分可疑。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兩點﹕一、除了當權者,其他人也會採用外在威脅論的論述,因為它似乎是種有效的辯論方式。二、它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內外的分別,安全與不穩的對比實在太重要了;只要這個基本點一樹立,任何正常的推理論據都可棄之不顧。所以你用不著說皇后碼頭有多重要,多有意義,我也用不著跟你爭辯每一條論據,我只要影射你背後可能還有外在勢力就夠了。「別有用心」這四個字的妙處就在於我們可以從猜測一個人的動機去全盤否定他實際說出來的話,既省事又方便。

可是,難道外國勢力就只是一種出於野心或者政治企圖的陰謀虛構嗎?再具體點說吧,難道今天的美國就真的沒有透過種種手段去干涉和影響我們的政局嗎?當然不,喬姆斯基(Noam Chomsky)等左翼學者的讀者一定知道美國總是善於利用媒體,智囊機構和各式偽裝成私人企業或非政府組織的力量去達成它的目的。冷戰以後,更有不少新土出的文獻和研究證明即使是美國現代藝術的崛起,也離不開中央情報局的推波助瀾,因為他們想要在文化和意識形態的領域戰勝共黨國家,標榜「自由世界」的優秀(見Frances Stonor Sauders)所著的Who Paid The Piper?及The Cultural Cold War: The CIA and the World of Arts and Letters)。

然而,我還是要指出理性的懷疑精神與批判態度,還是和陰謀論式的外在威脅論不同的。前者的懷疑是要有理性去支撐有證據去證明的,而後者則不需要理由也不用提出證據。喬姆斯基和Frances Stonor Sauders等人的美國威脅論要靠大量的資料和整全的理論架構去建築起來,因此也是可以被證偽的,你能夠舉出相反的例證與推理去駁斥它(事實上,這麼做的人也不少)。但是陰謀版的外國在威脅論卻是不能證偽的,它給出的只是一堆有待細考的蛛絲馬跡,和一連串的暗示。陰謀版的外國威脅論甚至不是一種論證方式,它只是一種氣氛;它的效果不是來自論據,而是來自一種情緒的感染。它以建立在無知上的恐慌取消了一切推理和證據的必要。

【任何時候都是最危險的時候.二之一】

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李怡 - 利己本能與良心導引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07128

利己本能是「人人有」的,但良心決非「人人有」,良心在人們克服利己本能時才會出現。

因有利己本能,因此當利己本能牴觸到某種道德界線時,有人就會直覺地感到必須放下利己目的,而作出符合道德準則的言行。我們會說這是「良心」的表現。

良心有指觸動惻隱之心或仁愛之心,有指對義務的敬重心,但主要指對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的忠誠。

西方的良心觀念,在哲學理論方面,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說得最清楚:「人類的道德感,正如白天的太陽一樣真實存在著,這種道德感,是人們心靈的導師,是我們行善的原動力。它使我們明辨是非、敦品勵行、止於至善。……甚麼是良心呢?所謂良心,就是我們心中的直覺,它不為功利所左右,不為時間、空間所支配。換句話說,良心是人們的自由意志,本著良心做事,即使被別人誤解,也同樣感到心中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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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補選落幕後,也許我們可以從兩太的訴求,較深入地檢討一下社會意識。

陳太的訴求是「真心良心」,葉太的回應是「良心人人有」。良心,是我們討論社會意識的切入點。

良心,從哲學角度分析,它來自人類的利己本能。也就是說,因有利己本能,因此當利己本能牴觸到某種道德界線時,有人就會直覺地感到必須放下利己目的,而作出符合道德準則的言行。我們會說這是「良心」的表現。

良心有指觸動惻隱之心或仁愛之心,有指對義務的敬重心,但主要指對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的忠誠,孟子見梁惠王時,「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這是基於利己本能之問。孟子回答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這是基於良心與正義。因此,利己本能是「人人有」的,但良心決非「人人有」,良心在人們克服利己本能時才會出現。

西方的良心觀念,在哲學理論方面,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說得最清楚:「人類的道德感,正如白天的太陽一樣真實存在著,這種道德感(或中國古典哲學中的良知、良心),是人們心靈的導師,是我們行善的原動力。它使我們明辨是非、敦品勵行、止於至善。……甚麼是良心呢?所謂良心,就是我們心中的直覺,它不為功利所左右,不為時間、空間所支配。換句話說,良心是人們的自由意志,本著良心做事,即使被別人誤解,也同樣感到心中的安慰……」

人通常會本著利己本能做事。當所做之事與良心牴觸時,有人仍本著利己本能,而另一些人就會本著良心做事,當徐四民在北京直斥香港電台的編輯自主時,陳方安生立即打電話給在北京開會的董建華,要他作回應。董建華本著利己本能而拒絕;於是陳太就本著良心在香港作了回應。民建聯教父吳康民指陳太因此失去北京的信任。但這是本著良心做事的代價。陳太不能同意董建華實施的政治任命高官的問責制,認為與高級公務員的權責未能區分清楚,在屢勸無效之後,她辭去政務司司長的職務。這也是本著良心做事,而戰勝了忍辱負重伺機更上層樓的利己本能。這次她在立法會補選中參選,是因為她認定只有民主普選才能促使政府有良好管治,她放下安享晚年的順適,甘冒辛苦和被抹黑的風險,是因為這樣做體現了康德所說的「本著良心做事……感到心中的安慰……」。

「長洲叔叔」跑到港島,以一張海報和一台擴音機,四出為陳太拉票,是「本著良心做事,感到心中安慰」。筆者一位移居加拿大的朋友,在投票前一周,專程來港,目的是要勸說他的親屬朋友,投票給陳太。他妹妹在中資機構工作,上級指示要投票給葉太,他勸說妹妹進入票站要憑良心投票。他妹妹卻在猶豫:若上級問到她投票給誰,她要說謊嗎?

泛民主派與左派、建制派相比,組織力、資源都差得太遠。左派要葉劉參選,一聲令下,其他想參與立法會補選的人都無異議地讓路,泛民則仍要協調與初選。然而,一當陳太在泛民初選中勝出,所有泛民政團,包括曾參與角逐的社民連,都義無反顧地為陳太助選到底。憑的是甚麼?就是對民主的堅持,「本著良心做事」。

回歸十年來,我們可以批評泛民不懂得政治妥協,但我們也要想想:在對於民主不可能妥協的情形下,泛民有沒有政治妥協的空間?

左派與建制派依靠利益去維持組織力,他們的政治訴求也指向港人應以對北京順從來爭取利益。泛民則以理念為號召,依賴的是良心訴求。泛民政團林立,彼此互有爭執,看來似一盤散沙,但在爭取民主上都從不含糊。許多泛民中人,都是學有專精的專業人士,他們參與爭取民主的政治活動,犧牲個人不少利益,基本上也是「本著良心做事」。

本月二日的投票結果,說明香港的社會意識儘管由利己本能主導,但仍有相當多的市民願意憑著良心投票。只有利己本能而沒有良心導引的人,當然不會認同這樣的選民,也不會認同泛民對理念的堅執。他們不會明白陳太為甚麼參選及日後可以挑起甚麼重任。

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關啟文 - 宗教與黑奴解放——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的偉大成就

2007 年 12 月 3 日

他看到所有人都是兄弟,而且都是他們兄弟的守護者。

【明報專訊】最近在西方有無神論的熱潮,不少學者和作家對宗教口誅筆伐,如牛津大學的動物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06年出版的《上帝的幻象》(God Delusion),和最近美國作家希珍斯(Christopher Hitchens)的《上帝並不偉大——為何宗教毒害了所有事物》(God is Not Great: Why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都是暢銷書。類似的無神論作者還有Sam Harris、Daniel Dennett等。

他們不單認為宗教是反科學的迷信,更批評宗教是邪惡和有害的。例如道金斯在06年1月為英國的電視台(Channel 4)主持了兩集節目,叫《萬惡之源》(The Root of All Evil),全面攻擊宗教。

宗教是邪惡和有害的?
本文無意說宗教都是好的。正正因為宗教的定義含糊,現象也非常多元和複雜,實在難以一概而論,任何一刀切地說宗教是好或是壞的斷言都難以成立。然而一些文化人往往提倡「宗教都是有害的」角色定型(例如特別喜愛談中世紀的黑暗),所以我想透過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廢除黑奴的奮鬥故事,展現宗教與社會的關係的複雜性。

近期在港上影的電影《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就是他的故事,很可惜,沒有任何一位偉大的改革家像威伯福斯這麼被人忽略。當時因為英國政治家認為黑奴販賣對經濟和海軍都有利,於是在非洲西岸建立要塞,積極推動這種「貿易」。18世紀初期,英國奴隸販子每年運送數萬黑奴到西印度群島的殖民地,是歐洲之冠。這可是賺大錢的生意,例如利物浦的販子,在1783到1793年間,把超過30萬黑奴送到西印度群島,可賣到1500萬英鎊,他們則淨賺30%!

威伯福斯所遇到的困難可想而知,很多英國人認定這是必要的制度,相信廢除此制度會導致經濟崩潰。而威伯福斯的堅定對手包括強大的商業團體、殖民地勢力和很多上流社會成員(包括皇室),在政治建制派內反對勢力更像牢不可破。至於文化方面,幾乎所以人都接受奴隸制度,只有極少數人認為奴隸交易是邪惡的。我們現時的一些人權理念,在當時只是一些崇高和抽象的道德理想,並不是公眾的共識,一些統治階層和政治精英對此更嗤之以鼻。更不要忘記那時發生了震驚全歐洲的法國大革命和其後的恐怖時期,還有奴隸的暴動和起義,都使他的政治努力困難重重。

就是在這種環境下,威伯福斯在1787年開始在英國國會爭取禁止販賣黑奴,這就像有人要憑一己之力去推倒大山。他為何這樣「愚蠢」呢?這是因為他在1784到1786年間經歷人生的巨大改變——重新認信基督教的真理,和皈依上帝。

信仰給了他新的使命感,最近為他寫傳記的作家這樣說:

「在1785年,處於政治事業的高峰,在他身上發生了一些深刻和戲劇性的事情。上帝打開他的眼睛,讓他看到所有人都是照着上帝的形象被造,生而平等,所以都是神聖的。他看到所有人都是兄弟,而且都是他們兄弟的守護者。」(Eric Metaxas, Amazing Grace: William Wilberforce and the Heroic Campaign to End Slavery [Oxford: Monarch, 2007], p. xvi)

他在1787年10月28日的日記寫道:
全能的上帝把兩個偉大的目標放在我面前:廢除奴隸買賣和移風易俗(指社會道德)。

自1787年,他差不多每年都提出有關法案,但每次都失敗。然而他不屈不撓,經過20年的努力,最後在1807年2月23日成功(剛好200年前):283對16票通過!威伯福斯喜極而泣,眾議員則站立為他歡呼,掌聲雷動。

然而這只是連場戰役的第一個回合,他後期還要致力執行法例,防止黑奴走私,還要面對龐大的國際販賣黑奴勢力,最後還要解放所有黑奴。這些都好像不可能的任務,但威伯福斯的持續努力使這些目標基本上都達成了。1833年7月26日,解放奴隸的法案通過二讀,3天後他與世長辭。

8月3日,威伯福斯下葬西敏寺,當天所有公營事業都休息,所有國會議員都出席他的葬禮。很多載着悼念民眾的馬車擠滿到西敏寺的路上,而附近的路旁站滿大量市民。1834年7月31日,80萬的奴隸重獲自由,這不單是英國或非洲歷史中重要的一頁,也是人類歷史的一個里程碑,而威伯福斯的功勞實在難以估計。


有人曾說:他們的工作做得太徹底了!「假設現在有一種可怕的疾病肆虐全球,有一個人排除萬難才找到醫治方法,這治療的成功是如此徹底,那疾病完全消失了,沒有人再因這疾病受苦——一兩代之後根本沒有人記起這疾病曾經存在。威伯福斯就好比這一個人。」

當時奴隸的存在就如出生、結婚和死亡一般理所當然,是不可能消滅的。然而當天人們所認為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對今天的人們卻好像無可避免,這種改變就顯示了威伯福斯的成就。
威伯福斯所克服的不單是奴隸制度,更是那種令奴隸制度數千年來興盛不衰的心態,他達成的是人類意識的根本改變。

宗教在自由社會應擔任什麼角色

宗教在自由社會中應擔任什麼角色呢?這是一個很富爭議的課題,因着「宗教右派」的興起,一些自由主義者特別對基督教有戒心,認為宗教不應在公共領域中擔任重要角色。一旦宗教介入公共領域,只會帶來分化甚或「神權政治」(如布殊的當選)。

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我在這裏只想透過威伯福斯的例子,指出他最終訴諸的還是信仰和神聖的道德。他這樣說:

「有一個超越所有政治事物的原則。當我思想『不可殺人』的誡命,並深信它有神聖的權威時,我又如何有膽量用自己的理性與之對立呢?再者,當我們思想到永恆和所有人類行為未來的後果,此生又有什麼東西能令我們違背自己良心的原則,正義的原則,以及宗教和上帝的律法呢?」

按當時的公共理性,威伯福斯所爭取的是不切實際的,亞秉頓伯爵(Earl of Abingdon)回應威伯福斯時說:
「人道只是一個私人感覺,而不是我們可用作行動基礎的公共原則。」

墨爾本爵士(Lord Melbourne)也說:
「當我們容許宗教侵入公共生活時,事情便演變成相當大的困局。」

假若威伯福斯聽了這勸告,我們今天的世界會是怎麼樣呢?

我們固然不可不察宗教對政治的潛在危害,但威伯福斯的具體歷史例子告訴我們,宗教也可以是促進自由精神的巨大推動力。對公共宗教的一刀切禁制令,只會把嬰兒和洗澡水一塊兒倒掉。當然,宗教信徒也應更多學習威伯福斯的榜樣,關顧窮人和弱小,和爭取公平與正義,畢竟西方傳來的人道和人權傳統,本來就和基督教信仰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作者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陳雲 - 空白非白

2007年12月2日

【明報專訊】在香港這種政制設計之下,投票還有什麼意義?土共挾北京的勢力,在香港發展類似黨委的系統,要成為港府的衛士、爪牙與幹部培養所,民主派還有什麼前途?北京要制度大致保障會選出自己心儀的人,才會放開箝制,欽賜特首普選,粉飾太平。普選既然注定選出北京的政治代言人,港人投票只會加強北京代言人的政治合法性,那投票豈非是為虎作倀,自投羅網?每當問自己這些問題,頭腦便會空白一片。面對選舉的通知書,即使用政治現實主義的態度,珍惜每次表達政治意見的機會,進了投票站,面對空白的選票,心中也有這個問題,勉強選一個好人,還是留白,投下抗議一票?

民主制度 國家傾向

不出來投票,是不屑,是犬儒,是逃避,是閉門靜思,是韜光養晦,是無政府主義,態度曖昧得很。然而,到票站投下白票,是明白的抗議票。我不歸邊,不滿意這個制度,但我仍是掌握住自己的公民權利。投白票過了某個比率,就是對政府的不信任票,足以引發一場憲政危機。年初的香港特首選舉,白票講法一出現,就令北京大為緊張,全國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喬曉陽就於三月十二日在北京發話,提示選舉委員不應投白票;全國政協常委何鴻燊也同時放言,謂投白票者或會被揭穿身分。港府隨即強調本港的所謂《選舉條例》,確保投票保密。

在目前香港的政治制度之下,把握投票的機會,表達意願是重要,市民的政治啟蒙,加強政治知識,更是重要。民主制度保證選出某類執政模式,貫徹某類統治方針,甚至選出某些政治家族人物,確實是現代民主社會的常態。中共的想法,也不是全錯,香港特區的確是要代表北京中央的利益,他們只是錯在自己的身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仍不是憲政共和之國,中共提出的香港民主制度之構思,缺乏道統(合法性),港人不服氣。

憲政 共和 民主

政治啟蒙這工作,孫中山先生戎馬一生,事業並不成功,至今仍須努力。民眾有了政治啟蒙,有了民主的制度素養,即使受困於橫逆政局,將來仍有出頭的一日。政治知識不足,制度裝備不夠,即使開放黨禁,容許普選,也是一塌糊塗。憲政、共和與民主,是互相緊扣的三環。憲政是本,共和是用,民主是表。簡單來說,某地的人民按照普世人權與民族的政治傳統而制定憲法,並以司法獨立軍隊國有黨政分家等原則推行憲法,謂之憲政。憲政保證了共和,共和是各黨派有相當的執政共識,顧及國家的共同利益與民眾的道德要求,即使政黨輪替,也維持一定的政策穩定與政治道義,例如不挪用司法勢力對付落台的政黨,不動用特務系統對付政治異己,不修改法例妨礙反對黨之勢力集結,要是執政黨膽敢造次,為憲法精神所不容,人民會提請憲法法庭(或類似的機構)審理,撥亂反正。每次憲法法庭或類似機構的審判,會引致憲法修訂,或者執法守則之制定,再次確立共和。最後就是表面的投票制度,一人一票直接選舉、委託選舉團間接選舉、多議席聯票制、單議席單票制、保護少數黨或少數州縣的議席的比例代表制或國會委任等,依照某國或某地民眾普遍接受的政治經濟學(民眾的意識形態)、政治經濟結構或文化傳統而定。

有了憲政、共和,就談得上民主制度設計,談預設候選人。於是才有一黨長期執政(如日本),兩黨輪替(如英國、美國),多黨輪替或聯合執政(如歐陸國家),也有專門培育政治領袖的大學和家族。家無恆產的候選人無法在美國參選總統,卻可以在德國及北歐國家參選總理,但這些都是憲政共和國家。民主大有國情之別,共和略有國情之別,但憲政絕無國情之別。

民主是現代進行式

葉劉淑儀喜歡拿德國的希特勒來諷刺民主。德國是我的精神故鄉,對葉太的諷刺,我心有戚戚然。希特勒能夠以獨裁者的身分執政,是因為德國當時的民主缺乏憲政與共和的保障,威瑪共和時期訂立的憲法大有紕漏。當選的總統興登堡可以自行任命希特勒為總理,希特勒謀算掌握總理的《授權法》,該法規定總理可以不通過議會自行制訂規章以代替法律,可是授權法需要國會三分二的多數議員通過才能生效。於是希特勒利用國會縱火案(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誣衊是德國共產黨所為,總理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興登堡總統受到唆擺,隨即簽發「國家及人民保護令」,廢止公民自由權。共產黨被裁定為暴亂組織,被迫退出國會。納粹黨掌握議會多數議席,通過執行《授權法》,總理希特勒便下令取締一切非納粹的政黨,達致一黨獨大,然後發動選舉機器,選舉自己為領袖。希特勒是德國憲政崩潰之後掌權的獨裁者,他不是民主制度出來的,他的納粹黨也毫無共和之風。

經歷納粹的慘痛教訓,戰後德國厲行憲政,制定堪為世範的憲法《基本法》(Grundgesetz),設立憲法法庭,審理憲法爭議,並且用聯邦制度來保障地方自治,用比例代表制保障少數黨(工黨、共產黨、綠黨等),並採用總理制,總統只是國家的禮儀象徵,由國會委任德高望重的貴族或賢人出任,平衡民主政治的庸俗風氣,至於外交部長,一般由反對黨的代表出任,以示尊重跨黨派的共和精神。

香港雖然有不錯的法治制度與公民社會,但憲政基礎薄弱,毫無政治共和,在香港實踐民主,不能只是期望普選到來,而必須在各方面做準備。有了普選特首,只是啟動各種制度建設的起步,絕不表示香港的政治制度已經修成正果,更何況各國的民主制度都在不斷的修補與驗證之中,共和精神在不斷磋商之中,與資本主義等現代典章制度一樣,都是不可預先設定其完成狀態的。以為民主可以一蹴即至,是政治幼稚病。

珍惜香港的政治特權

香港的小憲法《基本法》的憲法詮釋權,牢牢掌握在人大的手上,剝奪憲法的一切剩餘權力和詮釋空間,不容許港人透過憲法的剩餘權力來活動,達到詮釋憲政的作用,締結共和精神。至於其他憲政精神,例如政府不得親疏有別,偏袒某政黨,向之放水通融,港府在中共一黨專政之下,只能遵命行事。至於跨政黨的共和精神,民建聯與民主派有敵我之分,無共和之德。至於民主制度,香港的立法會的提案權力有限,功能議席及分組點票保證資產階級專政,民選議席則用比例代表制,令民主派不能成為多數黨。

在這種情勢之下,投票還是要去的。不去,連改進的機會都放棄了。我一貫強調,香港的生存公式,是以政治特權交換經濟特權。民主關乎香港人的尊嚴,也關乎香港人的飯碗。關注政治,積極投票,是港人在政治上自保的護身之法,也是掌握政治特權以交換經濟特權的養生大法。在中共統治之下,政治自保是經濟自保的前提,沒有「七一大遊行」,香港會享有今日的經濟優惠政策嗎?至於全面的民主,還真的要等待內地慢慢改變,急不來,也不必急,因為內地一旦憲政共和,香港的特權定位就完結了。

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Vic - 「規範」是「全面控制」的代名詞(舊文轉貼)

2006年9月19日

新華社9月10日發佈《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須經新華社批准,並由新華社指定的機構代理,外國通訊社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開拓新聞用戶。《辦法》適用港澳台媒體,即時生效。

這是繼6月底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擬禁止媒體擅自報道諸如天災人禍等重大新聞後,中國政府收緊媒體控制的又一新猶。《突發事件應對法》並未觸發海外激烈的反對聲浪,新的《辦法》因為直接損及外國媒體公司的利益,歐盟已提出抗議。這一次外國的反對力量會有多大,能否給張牙舞爪、醜陋不堪的新華社當頭一棒,將視乎外國媒體業以及政府是否有決心與中國政府打一場「資訊貿易戰」。

在當今全球化資訊年代,新聞本身是一項重要的商品。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國際間對中國相關的新聞,無論是經濟、社會還是政治方面,需求與日俱增。眾多國際媒體雖然面臨裁員縮編以撙節支出的壓力,仍加大對中國的投資,加強中國相關報道的深度與廣度,以求滿足客戶的需求。國際主要財經媒體如彭博及路透,亦大力開拓中國財經資訊市場。《辦法》禁止外國媒體直接發展新聞用戶,若嚴格執行,外國媒體根本無法在中國正常做生意。為保護自身的合理權益,國際媒體業應團結起來,努力遊說己國政府,務求在此事上對中國政府施加最大的壓力。

《辦法》除了直接干預外國媒體在中國的正常業務發展,還列出了犯禁新聞的清單,指明新華社有權審查並刪除違禁新聞。一如中共的陋習,規定寫得籠統含糊(見《辦法》第十一條),比如不得發佈以下訊息: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國家榮譽、利益的;
*危害社會公德或者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中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以北京的執法記錄觀之,以上規定基本上可讓掌權者視乎需要,隨意解釋。外國媒體以國際標準處理新聞,是隨時會觸犯惡法的。即使有意要配合當局,為求賺錢卑躬屈膝,厲行自我審查,以中國法網之寬、執法之粗暴隨意以及「上意」之不可預測,媒體在中國陷入法網仍是隨時可能發生的事。

而且,問題是,為求安穩賺錢,把新聞做到像新華社一樣,這種「資訊」,還有新聞價值嗎?還有市場價值嗎?

在《辦法》受到海外批評後,新華社強調,類似規定早已存在,新的《辦法》並沒有改變什麼。這話可圈可點。

如果新華社說的不全然是扯淡,那麼,《辦法》基本上是唬人的,至少在內容審查上是這樣,因為目前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出外電報道,中國政府基本上是不管內容的。你能想像路透、道瓊、美聯社這些通訊社,其英文的報道,必須經過新華社的審查合格才能發出嗎?這些通訊社如果接受這種屈辱,國際讀者還會信賴他們所發的新聞嗎?

至於中文新聞,那就不一樣了。基本上,中共是否有意在政治上走向開明開放,中國境內對中文新聞控制的鬆緊程度是一個關鍵的指標。從近年的種種動作看來,中共根本無意在政治上走向開放。中國政府對中文新聞在境內的傳播,只有抓緊沒有放鬆。外國財經媒體為求開拓中國市場,推出中文即時新聞服務,在新華社的監管之下,根本不能打正「新聞」的名號,只能以諸如「經濟信息」之類的名稱推出,禁止提供政治及社會新聞。這些媒體的中國客戶,在「經濟信息」之外還看到一些未經官方審查的中文政治新聞,正是中國政府難以容忍的「違法」經營。

《辦法》延續中共全面控制媒體的傳統,在內容審查上其實並無新意,其惡劣處在於意圖壟斷外國媒體在中國發佈新聞的管道,藉此嚴密控制外電新聞的傳播範圍,避免太多的中國人民可以藉外電突破政府對新聞的壟斷。一個無所不用其極戕害國民資訊自由的政府,其本質必定是邪惡的。在這一點上,中共政權數十年如一日,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辦法》一大可議之處,是新華社的角色問題。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有意在中國拓展業務的外國通訊社批評,「新華社這項新規定,擺明了他們要壟斷市場,做無本生意。」在文明社會,凡公共事務,迴避利益衝突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則,貪污基本上就是此原則未能落實的結果。中國在這方面,無疑是極其落後的。新華社本身有很多以賺錢為目的的業務,與外國通訊社——特別是財經資訊巨頭如彭博及路透——存在市場競爭關係,卻可以堂而皇之制定《辦法》監管競爭對手,手操對同業的生殺大權,這種事,也真虧中國政府做得出來。

中共先前提出《突發事件應對法》,聲稱是為了「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現在發佈《辦法》,則聲稱是「為了規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和國內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促進新聞信息健康、有序傳播」。在中國,「規範」已淪為「全面控制」的代名詞。

Vic - 中國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舊文轉貼)

2006年7月7日

日前同事提及中國正在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我因為事先未聞相關報道,一時反應不過來:「未經政府同意不得報道突發事件,不會吧?」

其實實在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偉大的中國政府,共產黨的法西斯本質,有什麼做不出來?跟以往不同的是,中國政府現在「進步」了,「科學」了,講究依法治國,所以,為了統治方便,為了鎮壓方便,事先把惡法立好,也算是對異見者盡了事先告知的道義,將來施展鐵腕,不但可以振振有詞是維護法制,還可以損一句「不是沒有警告過你!」

Get real,man!這就是中國的法制精神,他們是不懂什麼叫做法治(the rule of law)的。

前陣子,公司高層訪台,請大家到pub happy hours,談及中國新聞管制問題。我放言高論,稱公司應當聯同其他大型通訊社,make some concerted efforts,為自己爭取在中國大陸以中文報道新聞的自由。高層稱,要真正見效,恐怕非勞動西方各國政府出面不可。

想想,我實在naive。雖然說西方通訊社基本上已爭取到頗大的在中國報道新聞的自由,官方不理會英文的報道,但要爭取用中文在中國報道新聞的自由,那可是動搖共產黨政權根基的事啊。期望牟利的西方媒體make some concerted efforts來推動此事,實在有點不切實際。

董建華在香港欲強行立所謂的國家安全法,擬禁止媒體在未獲政府授權的情況下披露源自官方的資訊,雖然不及中國當前審議的惡法嚴苛,即足已激發一般而言並不熱衷政治的香港人強烈反彈,50萬人於2003年7月1日冒著艷陽上街遊行,迫得惡法流產。

現今,中國的橡皮圖章立法機構正審議這條惡毒百倍的苛法,如無意外,勢將原封不動通過。期望中國出現激烈的反惡法抗爭,目前是不現實的。「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茫茫神州,熙來攘往,無不為利,對於本來就不存在的新聞自由,再被進一步剝削,大概也感覺不到多少痛楚吧。

其實,中國的有心人當然還沒死光,在媒體中,亦有一群力圖在閉塞的言論環境下開啟一扇明窗的人。這些人是稀有品種,是社會文明進步希望之所寄,可惜,偉大的中國政府,再說一次,偉大的、光明的、永遠英明神武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卻視之為寇讎,滅之而後快。

看著偉大的祖國「形勢一片大好」,看著資金源源湧往「世界工廠」,看著「中國熱」一波高於一波,看著很多同胞感覺越來越良好,在這高溫37.4℃的炎熱台北,咋聞祖國為了「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而欲立新法,感覺一陣無奈的倦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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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光 - 防火 防盜 防記者
2006 年 7 月 7 日

【明報專訊】胡溫政府標榜依法治國,但人大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顯然是一條惡法,箝制新聞自由,剝奪人民的知情權。

法例規定:傳媒不能擅自發布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四類突發新聞,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可被處罰。惡法一旦通過,像礦難天災、維權紛爭、松花江污染、沙士或禽流感等新聞,未經政府批准,不符官方口徑,隨時牴觸惡法。

國務院的汪永清說,法例是規範政府及時發布信息,不是針對媒體。但信息若不利於政府的應急佈置工作,則可豁免發布。法例的漏洞不言而喻,媒體自行發布新聞,由地方政府判決和處分;但地方政府拒發新聞,則有法例豁免權,媒體無從監察,人民也蒙在鼓裡。

憲法保障公民有言論和出版自由,但法例剝奪傳媒報道新聞的主動權,出版自由何在汪永清說,規定適用於境外記者,當然也包括香港記者,當他們到國內採訪天災人禍時,新聞超前於政府公布,內容超越於官方的尺度,就觸犯法例,言論自由何在?

法例傷害了媒體,更禍害了人民。《冰點》在沙士期間,有報道揭發政府命令醫護人員,做假病歷瞞騙世衛,「像薩達姆一樣用救護車拉着沙士病人滿街亂竄」,逃避世衛的視察。法例一旦通過,《冰點》報道已墮法網,但犯法事小,人命事大,人民不知沙士病情,毫無防護,集體感染,全球擴散,責任誰屬﹖是隱瞞病情的政府,還是有口難言的傳媒﹖新聞封鎖和統一發布的禍害,禍及人民,也禍延人類。

政府壓制傳媒,古已有之。袁世凱對傳媒極度厭惡,曾制定任意解釋、隨意入罪的《報紙條例》,禁止傳媒刊登「淆亂政體和妨害治安」的新聞,引來報界強烈反抗,直至袁世凱病逝,惡法才壽終正寢。蔣介石抗戰時,曾設立新聞審查制度,當時共產黨《新華日報》的郭沫若,發起轟轟烈烈的「拒檢運動」,得到全國媒體響應,所有新聞拒絕送審,視蔣介石如無物,迫使國民黨公布《廢止出版制度檢查辦法》,寫下中國新聞史最光輝的一頁。

歷史不斷重複,袁世凱要箝制輿論,蔣介石要審查新聞,但當前中國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比袁世凱和蔣介石更徹底,直接由政府統一發放消息,傳媒不能亂說亂動,中國彷彿回到封建時代,連軍閥和民國也不如。

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曾報道南方一條鄉村,村委會在牆上寫着一句口號:防火、防盜、防記者。防火防盜,是為了生命財產的安全;防記者,是防止人民知情權,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突發事件應對法》出台的動機,與防火防盜防記者的口號異曲同工,與袁世凱和蔣介石遙相呼應。

Vic - 尋找林昭靈魂的胡杰先生(舊文轉貼)

2006年4月28日

托朋友的福,離開北京之前,看了胡杰先生花了數年時間拍成的「尋找林昭的靈魂」,相當的震撼和感動。朋友還趁胡先生到北京拍片的機會,周末約了他吃午飯,將我也叫上了。

胡先生留著虬髯客般的鬍子,頭髮有些稀疏,將近五十歲的人,雖然不是很高大,但自有一番硬朗威武的氣派,講起話來卻是相當的溫和謙厚。

走往餐廳的路上,我明知故問:「林昭那片子,現在在國內還是被禁止發行吧?」胡杰說當然啦。我說:「這真荒謬啊,林昭這人本身都平反了,關於她的紀錄片,為什麼還不能發行?」胡稱:「咱們國家,一切都是假的啊!」

「每個人腦子裡都有一個警察」

胡先生這一次到北京是拍一個有關文革的紀錄片,他說,事先聯繫好的人,有很多在北京實際見到了面,費盡唇舌還是不願接受訪問,感覺很失望。他慨嘆:「我們國家,每個人腦子裡都有一個警察!」朋友回應說,連一百多年前有關義和團的事,國人都不能就事論事地反醒,才結束了三十年的文革,當事人不願回顧,也不足為奇了。

我問胡,當年辭掉新華社的工作去「尋找林昭的靈魂」,一尋就是幾年的時間,經濟上很困難吧? 他說,那是當然的,即使他認識一些有條件提供贊助的商人,對方也因為怕受政治上的牽累,即使可以透過很曲折的方式提供贊助,也怕會被查出來而不敢贊助。他說:「咱們自己也不好意思連累別人。」

他笑說,有次見到一個工人,對方覺得他很可憐,連個工作都沒有,不知在幹些什麼。在中國,體制內的人不管是房屋、醫療及教育,都得到政府的照顧,是很難想像一個人會自願脫離體制,去追求個人理想的。

胡先生說,當初在新華社,只要能夠受得住無所事事,是可以呆下去的,想做事的人則幾乎一定會出事。在他知道林昭這個人的故事後,要做一些事的衝動就讓他無法不脫離體制了。

「活得很有質感」

我又明知故問:「雖然很困難,但你完成這片子,一定很有滿足感吧?」胡杰說:「那當然啦。 拍完這片後,我覺得自己隨時可以死掉了。」他說,當他一個人看著自己拍回來的影像,體會著片中人的經歷,感覺是自己「活得很有質感」。

我不知道「活得很有質感」這句話確切該如何理解,但生活得有如沒有靈魂的活死人是怎麼一回事,我想自己是知道的。我佩服胡先生拋開安穩的生活去追求理想的勇氣,而且他的確是鍥而不捨地克服了重重困難,拍出了一部震撼國人心靈的片子。真會有一些事,會讓人一旦完成即有死而無憾之感的。

「連照顧自己都有困難,怎麼請得了助手?」

我們談到張元勳寫的「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裡面提到反右前北大備受師生敬愛的馬寅初校長,一開口常常就是「兄弟我」,胡杰說,是啊,那是很彰顯人格的,現在的領導們,一開口就是黨和國家,完全沒有人格可言。

當天的午飯吃了約兩小時,只是數日的時間,我可以清楚記下來的談話已所剩不多。不過以下這段是讓我印象很深刻的,因為感覺很意外。

朋友問胡先生,是否會繼續拍紀錄片下去,他說:「不知道。 拍片需要很好的體力與精神。我這一次在北京,有時顧著跟受訪者說話,以為自己已經開了機在拍,結果發現沒按到正確的按鈕,沒有拍下來!」

我的感覺就像是導演喊了「Camera」,演員完美演出,導演心滿意足喊「Cut! Perfect!」然後攝影師說:「對不起,剛才按錯了鈕,沒拍下來!」這種事,真的會發生嗎? 但是想想胡先生一個人「一腳踢」,什麼都要自己來,收集資料、聯繫、訪問與攝影,全部一個人完成,有時累起來,顧此失彼,也就不是不可想像了。

我說:「您累了,應該請一個助手。」胡笑說:「照顧自己都有困難,怎麼請得了助手?」

我真想可以說,我來做你的助手。

* 有關林昭*
原名彭令昭,北大著名才女,自稱「雙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早年極崇拜毛澤東,「後來終於明白我們是真的受騙了!幾十萬人受騙了!」 反右運動時被劃為右派,1968年被囚上海時遭秘密槍決,罪名是「反革命」、「不認罪,抗拒改造,態度十分惡劣」,終年三十六歲。在獄中以針及髮夾刺破手指,留下數十萬字的血書。

Vic – 有關尊重差異(Diversity)(舊文轉貼)

2006年7月31日

日前,公司派了一位培訓經理,到台北為同事們講解公司提倡的diversity觀念。這位英語流利(有少少新加坡腔)的女士,用了近40分鐘說明此一觀念,大意就是:性別、年齡、膚色、宗教、性傾向、教育程度以至個人經歷不同的同事,不應因其與人不同之處而遭排擠,不應受到不公平待遇;一個團隊,若由背景多元化的員工組成,會表現更為出色,更有利公司開拓新市場。講師強調,因為個人偏見而對同事不友善,公司是禁止的。(以上理解若有偏差,必定是本人不專心聽講所致。)

因為時間有限,有關diversity的種種,均未曾深入探討,更遑論以工作中實際會碰到的情況加以討論。講師提到的一個例子,對加深理解也無甚幫助:某次在香港,有來自中國大陸的同事在公司內某個場合發表意見,有一香港同事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講師問其原因,答曰(大意):就是不喜歡大陸人!

好不容易講師演講完畢,且沒有同事不識相提問題,我以為可以吃飯了(快一點了),本地人事部經理上台補充說,對於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有以下各層次的對待方式:忍受-->理解-->認同-->慶祝(對不起,記不清,但大意如此),我們應努力邁向更高層次云云。

如果年輕十歲,我還未踏入社會,有機會聽這樣一場講解,我很可能會非常感動:啊!在殘酷競爭的資本主義商業社會,竟然有一家公司懷抱如此高遠的理想,其擁護人權、尊重人性的熱誠,簡直和(濫)人權主義者有得拚嘛!

對不起,不要誤會了,即使我覺得當天這一場簡報只是一場漂亮空洞的門面話(基於diversity原則,請尊重我的感覺),一直以來,我還是覺得敝公司是一家相當正派的公司,基本上是很decent的。當天的簡報,我個人感覺不好,主要是覺得,講得太表面了,而且完全跟實際工作連不起來,高談闊論下來,感覺就是很假。

尊重差異要做到什麼程度?當員工的差異影響團隊表現,拖低產出的品質,是否必須優先尊重工作紀律,嚴格要求工作質素呢?這可是很實際的問題,不要以為是不說自明的。數年前,有一位個性活潑的同事加入台北公司,對於基本工作要求(準時上班及工作時謹慎小心)常常無法做到。這位同事認為,只要給她多一些的工作彈性,如採取責任制、不限定工作方式,她是可以做得不錯的。問題是,我們的工作情況,根本就無法給予她這種彈性。請問,是我們虧待了這位同事,沒有尊重她的差異(較為自由散漫)嗎?

所以,我的感覺是,如果脫離現實泛泛而談,講一些高遠的理想,真的很容易給人「何不食肉糜」的感覺——比如在北京對同事說,在新聞工作上不必自我審查。現實中做不到的事,往往不是因為不夠用心或不夠創意,而是根本上那就是村上春樹常說的「那也沒有辦法」的事。

我個人當然認為,人與人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彼此間的差異,「君子和而不同」,除了法西斯主義者(廣義的,泛指擁抱獨裁專制觀念的人),沒有誰真正認為,應該把自己討厭的人消滅殆盡(或化為奴隸)。Diversity是很有意思的概念,健康的自然生態中,物種是很多元化的。

但是,回到關鍵問題,尊重差異應該做到什麼程度呢?我以前有時會想一個問題,如果民主觀念的關鍵是自由與寬容,那麼,我們對於反民主、意圖行獨裁專政的力量(比如共產黨),是否也應該同樣寬容呢?如果這種力量強大到足以徹底顛覆民主體制,社會豈非可能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在民主國家,共產黨可以作為一個政黨參政,爭取透過人民的授權當執政黨;但在專政國家(無論是共產、納粹還是法西斯),權力被極少數人壟斷了,一切反對力量皆被視為「反動勢力」,必須撲殺於萌芽狀態。民主容得下反動勢力,但一旦反動勢力壟斷了權力,除了反動勢力,就什麼都容不下了。

所以,我覺得,所謂「尊重差異」,如果沒有正確的理解,實在是一個很危險的口號。除了動物本能,人還有天賦的理性,事情合不合理,只要不刻意去蒙蔽自己的理智與良知,大家心裡其實是很清楚的。在商業社會中競爭,高談太過高遠的理想,往往顯得矯作或虛偽,大家務實一點,合理地待人待己,取財有道,發財立品,不過分相互剝削,就已經很好了。

Vic - 快樂足球vs.功利足球(舊文轉貼)

2006年6月12日

「我認為我們踢得相當糟糕,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贏了。」

英格蘭在世界盃第一場靠著對手擺烏龍,一球打敗巴拉圭,英國球迷在德國熱烈慶祝,一位球迷對記者如是說。

最重要的就是賽果?真的嗎?

英國今年再一次在世人極高的期望中參加大賽,如果沒有太大的意外,歷史再次重演,不久我們又會再一次看到英格蘭鎩羽而歸。[後記:結果是八強止步,射十二碼輸給葡萄牙。2007年於歐洲國家盃最後一場外圍賽主場輸給克羅地亞,繼1994年世界盃後再一次無法入圍重大賽事。]

不要誤會,我其實是忠實的英格蘭球迷。看了英超那麼多年,最熟悉的就是英國球員,不捧英格蘭捧哪一隊呢?

我當然希望看到英格蘭有精彩表現,繼1966年後再次捧盃。

但是,如果英國隊以首場如此平庸沉悶的表現過關斬將,靠著運氣一再勝出比賽,我一點都不會感到高興。

最重要的,不是賽果,而是sportsmanship啊!

Sportsmanship者,運動員的professionalism是也。

奈何,現今是專業式微,偽專業興盛的時代。專業者,技藝高明,珍惜行業聲譽,不曲學阿世,以專門之服務換取物質與尊重;偽專業者,技藝良莠不齊,私利重於一切,為達目的不惜扭橫折曲,指鹿為馬,以助人剝削為生。現今之會計師、核數師、律師、公關、政治說客、廣告業,以至攸關國家命脈之政治事業,多的是偽專業人士。

扯遠了。作為一個球迷,我只是想欣賞精彩悅目的高水平比賽,我期望那些周薪動輒數萬英鎊的球員,能踢出「身價波」,讓大家見識見識,世界一流的球藝是怎樣的。但是一場比賽下來,我們看到的,卻往往是90分鐘的比賽,命中球門的射門加起來寥寥可數,失誤連連,創意匱乏。

更令人失望的,就是那位英國球迷帶出來的「輸贏重於一切」的心態。

當球迷都只滿足於取勝,贏就好,不管比賽好不好看,足球比賽又剩下什麼?

還好,波係圓的。看著日本僥倖領先澳洲一球,差幾分鐘就再來一次「踢得不好,但贏球最重要」,澳洲人爭氣,球賽結束前數分鐘內連進三球,讓我重溫久違的看球興奮。

波係圓的,所以世事無絕對。而且,一場球賽90分鐘,不到最後一刻,誰曰穩贏?

足球,最重要的,真的不是輸贏。足球,應該是一場好玩的遊戲。踢的人放開包袱,好好享受比賽,不要太在意什麼國家民族的面子榮譽,則無論踢的還是看的,都會開心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