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馬嶽 - 請用常識來說服我

2011年7月5日

【明報專訊】特區政府終於在民意壓力和不敵政治現實下,決定押後表決遞補機制,但政府堅持用原來方案諮詢市民,反映政府覺得現時方案已經「夠好」。幾星期來,市民關心的不全是遞補機制的內容,而是整件事情中顯出的政策理性、程序公義、政府如何理解和人民的關係,以及政府是否根本不理會市民的感受。政府沒有嘗試用理性和常識來說服市民,現時的改制是符合理性的。

外國有就應該用嗎?

政府提出修改後,說西方國家像「德國、波蘭和芬蘭」(你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地球儀只有這3個國家嗎?)都用同黨替補,所以是合理的。這種中學生辯論比賽式的援引外國例子,我聽了十多年覺得非常厭煩。政府想推行某個政策或制度時,就援引外國例子,但從來不會論證為什麼這種制度政策適合香港。到了你跟他說外國有普選、全民退休保障和公平競爭法時,他就會說「香港情况特殊」,同樣不會論證有什麼特殊性令香港不可以推行這些東西。

很多制度安排都可以公平合理,但我看不到香港有清楚的民意支持用同黨遞補(然後又有可能輸者遞補)的機制代替補選。選舉制度的改變牽涉所有選民,和整個民意代表制度,不能沒有清楚民意支持和授權便輕易修改。可能特區政府還念茲當年臨立會可以在沒有民意授權(當然也沒有諮詢)的情况下,通過大幅削減功能界別的選民人數,和把直選制度改為比例代表制。但臨立會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返了,人們也已不是愚不可及……

如果選民理解補選是「基本權利」,或者他們覺得補選比較合理,像律師會所說的「行之有效」,政府是不是應該起碼要說服市民他們提出的機制更好?像英國選舉制度爭論了數十年,小黨一直批評單議席單票制對小黨不公平,自由民主黨並且以改革選舉制度作為去年入閣條件之一,但執政的保守黨聯盟政府並不會因為掌握議會大多數便自行修改法例(人家還是全面普選的政府和議會啊),而要大量公開討論並且讓人民以公民投票決定。但特區政府,你有真正嘗試說服市民嗎?還是覺得只需要31名議員支持便夠?

兩套不相容的邏輯

修改後的方案是否公平合理?政府的修改回應了「扭曲民意」的部分質疑,但結果把兩套不相容的選舉邏輯放在一個安排中。政府本來用的邏輯,是議員出缺把選票一併帶走,因而不應同黨替補。這個邏輯雖然錯誤,但在整個政府原建議中卻是內在一致(internally consistent)的。比例代表制的邏輯,選民投票是授權整張名單,因此如果出缺可以同黨替補;政府修改成「同名單替補」,即是承認了這個邏輯,但新制卻規定在名單的候選人「用盡」後,再由次多票的名單遞補。如果原名單的票沒有帶走,仍然屬於該名單,那麼少票的候選人為什麼有權遞補?

以2008年的立法會選舉九龍西為例,政府修改後方案的做法是如果黃毓民的議席出缺,由(本來)社民連的第二位李偉儀替上。如果李偉儀再出缺,因為名單後面已經沒有人,就會由本來第6名的毛孟靜替上。但如果2008年投給社民連的37,553票沒拿走過,為什麼17,259票的毛孟靜可以補上?

西方比例代表制下,「名單用盡」後通常的做法,一是由政黨提名,一是讓議席懸空。像政制事務局喜歡舉的德國例子,選舉法列明如果名單用盡,議席會懸空。原因很簡單,像上述的例子,社民連的選民從來沒有授權公民黨的毛孟靜接議席,懸空對民意的扭曲反倒較少。現時香港沿用的補選方法,概念上是「重新尋求選民授權」,和一般的比例代表制邏輯有異,但如果選民接受及習慣這做法,政府必須說服選民新的做法比較合理,以及不會帶來其他漏洞。

政制邏輯為政治服務

我很努力的嘗試「理順」政府修改方案的邏輯,弄得筋疲力盡。政府不同時間不同官員講的東西邏輯經常轉換,有時又自相矛盾。像政府本來說7月一定要表決,因為遞補機制會影響區議會選舉(真的是想得太多了),但昨天又說可以押後。像上述的例子,根據政府文件,如果毛孟靜「無意或無資格填補議席」,議席就會給了田北辰。同樣地,公民黨名單的得票不應因毛孟靜無意填補議席而失去,為什麼議席會給田北辰,而不讓公民黨名單第二位的伍月蘭補上呢?但如果毛孟靜出任了一天議員然後議席出缺,便會按新安排把議席給了伍月蘭,為什麼會這樣不同呢?原則和原因是什麼呢?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為什麼寧願輪流替補到290票的柳玉成當議員,政府也覺得是比進行一次補選合理的呢?第二,政府覺得不可以將身故和其他出缺情况分開處理,因為法律要有「一致性」。現在有些政黨可以同黨替補有些不可以,做了一天議員和無意接任的處理的原則又不同,這樣安排如何體現「一致性」?可以說服我嗎?

政治制度規範和模塑人民的政治行為,因此政府提出任何政治制度改變時,有責任(根據理性、研究和知識基礎)說明這改變會對社會造成什麼影響,各政治個體(actors)應該會怎樣回應,會把社會和政治發展推向什麼方向,來讓公眾判斷是否應該改變。但我們幾星期來,看不到政制事務局有清楚的政策理性和制度邏輯,不斷變換而又前後矛盾的邏輯,令人覺得一切都是為了政治目的服務,無法說服公眾。如果你政制事務局根本不能提出連貫的決策理性和邏輯,只會不斷重複你們要堵塞補選「漏洞」的政治任務,你不如乾脆改名為「政治任務局」好了。

如果你不能用常識和理性說服市民你的方案,公開諮詢只會淪為鬥社會動員的遊戲。

請用常識來說服我們這套建議是好的,這是文明社會的政府的最起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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