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古德明 - 誰是暴徒?

香港蘋果日報 2011年9月10日

今年三月,香港長官曾蔭權遭兩名青年黃俊杰、黃浩銘攔途抗議,護衞員和二黃糾纏,曾蔭權突然捧腹慘叫,如遭重擊,馬上到醫院鄭重驗傷,事後更獲中共廣東省書記汪洋殷勤慰問。兩個青年於是被抓上法庭。可是,記者攝錄機之前,事實難枉難屈,二黃根本沒有觸及曾蔭權一毛一髮,法庭只能判無罪釋放。

宋朝李元綱《厚德錄》卷四有兩個故事。一是宋仁宗初即帝位,接到上奏的刑獄案件,不知該怎麼辦,大臣呂夷簡說:「凡奏獄,必出於疑(不是有疑點,就不必上奏);疑則從輕可也。」仁宗深以為然,疑獄一律輕判。那時候,統治者絕對不會自製疑獄,務求以疑獄陷民。

而庶民即使真有犯法,為政者也會檢點原因,匡正過失。宋仁宗年間,張觀任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當時京東路只許賣安邑鹽,沿海居民違禁私煮食鹽者不少。張觀想,百姓犯刑,是因為官府犯義,於是「請弛其禁」,百姓大悅。

今天,曾蔭權政府遇到市民抗議,卻絕對不會反求諸己。日前,他們舉辦公眾咨詢大會,商議廢除補選制度,見有反對者破門而入,就宣布破門者「暴力違法,必須以法繩之」,竊喜之情,溢於言表。他們絕對不會捫心自問,問咨詢會為什麼把反對者摒於門外,而不容反對的咨詢會開來做什麼。

我不大明白現代漢語「暴力」兩字的意思,只見到有小民拿着擴音器遊行反秕政,遭警官警告:「你一朝我們叫喊,就是毆打警察罪。」換言之,官方不愛聽的話,喊一句都是暴力。至於警察,則當然是中共說的文明之師。所以,有九歲小童,抗議曾蔭權政府劫貧濟富,香港警察就用胡椒噴霧器對付;有記者拍攝中共駐港辦事處門外的抗議人群,香港警察更可以隨便出手,五指直插他眼睛。這些文明舉止,都有錄影為證,難怪香港袞袞諸公紛紛譴責反政府者「暴力」。

黃浩銘、黃俊杰被誣告。捍衞補選法律者被箝口。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在微博上對港珠澳大橋的批評遭刪除。有心人在社交網站開設的「毋忘六四」專頁遭封鎖。而官商互利同肥、親共政黨散金買票等等,則公行無忌。保護香港這一切的,是暴力還是現代漢語所謂和平理性,我們那些敢言的報刊、電臺說得很清楚。例如那個補選咨詢會,一遭破門而入,《明報》等就紛紛發獅子吼:「香港的理性和平,不容暴力破壞。」

我不禁想起曾蔭權政府對年輕一輩「暴力行為」的分析:「年輕人太過重視享樂,最關心的,是所居樓房俱樂部設備夠不夠,泳池大不大……」宋朝張觀的時代已經過去。

古德明
專欄作家

延伸閱讀:林天悟 - 假如示威者沒有衝進會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