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李德成 - 選民的選擇必須尊重嗎?

香港蘋果日報   2012年10月1日

每一次的選舉時,都會有新聞報道保皇黨利用蛇齋餅糭來爭取支持,之後又都會有保皇黨以尊重選民的選擇為辯護。保皇黨健將、民建聯譚耀宗就在《信報》發表一篇題為〈請尊重選民選擇〉的文章,這篇文章主要是回應早前林行止對保皇黨的指摘。林的文章主要針對保皇黨以近乎賄賂的拉票活動,用小恩小惠來利誘老弱文盲支持,林指保皇黨其實可以不依靠「種票」、「樁腳」、「配票」。

而譚的文章主要是指選民的投票取向,是出於己意,因此我們必須尊重。而對於配票,他指這是反對派以往的策略,因此不能怪責保皇黨。

尊重選民的選擇,是一個政客必須表現出的態度,但卻並不是一個評論者所必須做的。尊重選民,其實和尊重言論自由一樣經常被人曲解。所謂尊重言論自由,其實是尊重一個人的發言權,而不是尊重一個人的發言。當某一個人發表了言論,任何人都可以表示贊成或反對,反對者並沒有侵犯前者的言論自由。〔Vic:這一段說得好。近日屈穎妍在其明報專欄,一再抱怨沒有言論自由,抱怨讀者無理批評她的觀點;她甚至上綱上線,暗示學民思潮及一些評論者在搞文革式批鬥,還引述一位教授「道出悲哀」:「在反智的社會裏,有點腦子是一種原罪。」我想屈女士真的搞錯了,她和她的支持者希望擁有的,其實是不受批評的特權--這可不是言論自由。〕

同理,所謂尊重選民,是尊重選民的投票權,而不是尊重他的決定。當這個決定明顯是在不公義的情況下做出的,我們就可以提出反對,提出抗議。但我們還是尊重你的投票權,並承認你的投票決定。我們非議的,是你的人格,是你的墮落。


法律很多時候並不是規管道德的,因此很多不道德的事並不違法。但這並沒有妨礙我們對不道德的事作出抨擊,而事實上很多保皇黨就是用小恩小惠去利誘老弱選民,我們就要對保皇黨和這些老弱選民作出批評。而保皇黨的辯詞,是反對派也有這樣做,而並不是說這些小恩小惠沒有道德上的問題。

保皇黨之可恨,是明顯的,但在現有的不公平選舉制度下,這些受到小恩小惠而投票給保皇黨的人是更加令人可恨,因為他們的行為令香港無法在制度中自我完善,而要靠更激進的方法才可前行,他們才是破壞和諧的真兇。

至於配票問題,筆者早前已談及,一個比拼配票技巧的選舉,是絕對要不得的。配票成功,意味選民的失敗,因為民意被扭曲了。我們要做的,是改革選舉制度令配票變得無用。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



屈穎妍 - 沉默的聲音  
明報   2012101

早前寫了兩篇文〔Vic:可惜我未將文章存起〕,早料到在這個「你啱晒我錯晒」的社會風氣下,會惹來反彈。

果然,有人來了這樣的「勸喻」:「對於政府作惡的容忍,就是幫兇,一切壞事,妳是有份的。德國人是希特勒的幫兇,我相信戰後德國人對於此事,有深切的反思!所以妳是沒有沉默的權利,大家都沒有!」他也對我文章中用的「我們」二字反感,說要將那個「們」字刪掉。

大家終於明白,這種「被代表」的不好受。沉默的人,何嘗不是一直「被代表」?那些「全民抗……」、「市民反對……」、「家長認為……」,有問過我們嗎?

繼續用「我們」這個字,因為這星期我收到的沉默回響多到是我意料之外,所以,特別在這小框框留點位置讓沉默者發發聲,請大家收起劍拔弩張,平心靜氣聽聽沉默的聲音,這才叫民主,這才叫自由。

有位新聞工作者說:「這兩個月以來,看到:不反對國教=支持洗腦=無恥;不完全接受我的要求=無誠意=不用再溝通。我常常在想,難道我們希望自己的孩子用這種態度來走人生路嗎?」

有個讀者說:「末代港督彭定康說︰『中國政府不能毁掉香港,只有香港人自己毁掉自己』的預言是正確。」

有位教者引述伏爾泰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來建議大家用這種態度評論世事。

有位媽媽說:「我覺得現在網絡電台所發表的激烈言論何嘗不是洗腦?我兒子每日都聽,他已經不能理性分析是非,只會滿腹牢騷!」

還有一種看法:「誰也害怕極權和文革式批判,偏偏每個中國人參與其中,卻又走不出了這個中國家長式的政治框架。」

有個學生說今日世態只容得下兩種人:「盲目接受別人觀點,或盲目拒絕別人觀點的。」

有位教授道出悲哀:「在反智的社會裏,有點腦子是一種原罪。」

沉默的聲音,還有很多,篇幅所限,不能盡錄。

5 則留言:

  1. "近日屈穎妍在其明報專欄,一再抱怨沒有言論自由,抱怨讀者無理批評她的觀點;她甚至上綱上線,暗示學民思潮及一些評論者在搞文革式批鬥,還引述一位教授「道出悲哀」:「在反智的社會裏,有點腦子是一種原罪。」我想屈女士真的搞錯了,她和她的支持者希望擁有的,其實是不受批評的特權--這可不是言論自由。"

    說得好. 屈穎妍曲解言論自由, 企圖打壓別人的言論自由, 可鄙! 她的老公林超榮, 在特首選舉時支持狼振英, 原來兩夫婦乃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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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反智的社會裏,有點腦子是一種原罪。」

    這是一些巧妙預設立場的句法, 是用雙重否定來肯定自已有點腦子

    但言論自由是有點腦子, 有腦, 超有腦的, 都可發表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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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政治理論中,所謂尊重選民,當然是指尊重選民投票時的決定。社會上,不同人有不同的意見和利益,那麼。人們應如何處理眾人之事?西方的代議式民主制度,就是要通過選民一人一票的決定,選出代議士來處理眾人之事。這個制度下,選民不單有權投票,最重要是選民投票時的決定受到尊重,並且按照有關決定施政。如果因為選民的決定跟自己的不同,便提出反對,提出抗議,若有權在手,說不定會推翻有關決定,這與專制獨裁有可分別?緬甸的軍政府,在20多年前,就曾經因為不滿選民的決定,推翻選舉結果,軟禁昂山素姬,實行軍法統治。

    李德成先生幸而是公開大學電腦系的教授,如果他是政治或人文科的教授,我會質疑公開大學的教學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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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5:08 下午」正好示範了他是怎樣不尊重屈女士的言論自由。

    屈女士並非希望擁有言論不受批評的特權。但是,要批評,請批評她言論的內容,而並不是攻擊她的人格,更不應連她丈夫的政治立場也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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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所謂尊重選民,是尊重選民的投票權,而不是尊重他的決定...//

    說得很對呀 !

    選民的投票權, 可決定政客是否當選, 唔單止尊重, 仲要當神咁拜添, 如果可以用蛇齋餅糭呃返來, 又如何, 你理得我呀 !

    好多低下階層投民建聯, 冇諗過佢會贊成地鐵, 領匯上市, 這就是不尊重他選民決定的完美演出, 反正選到之後就係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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