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諮詢時間表

明報   2013327

「佔領中環」的建議,令沉寂一時的政改爭論又再變得熱鬧起來,然而,就2017年特首選舉具體安排作出諮詢,政府仍然認為時間充裕,毋須急於現時諮詢。

下任特首選舉得在20173月左右進行。由於這次將是首次全民直選特首,故有關的《特首選舉條例》得相應修訂,而有關修訂最遲得在20167月前完成以讓政府作出相應配合措施。立法會審議法案的時間較難估計,得視乎社會上對有關法案是否有共識及前期諮詢工作的成效。粗略估計,政府得在2015年度秋提出草案,才有望有關法例在2016年內通過。

由諮詢到提出法案,一般情况也需要912月,特首選舉中的幾個關鍵問題如是否有任何篩選機制、提名的門檻、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等皆極具爭議性,諮詢時間便需要更長。《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但香港現時只有選舉委員會,並沒有提名委員會,兩者不一定相同。如何產生提名委員會?過往的共識是現時的選舉委員會即成為日後的提名委員會,但這共識是建基於現時候選人只要獲足夠選委會委員的提名便可參選這基礎上,若提名委員會要來一次預選,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便得重新思考。何謂民主程序?若超過一名候選人,如何決定有多少名候選人將獲提名?提名人數是否設上限?諸如此類的問題均須要由法律規定。再者,過往行政長官均沒有預組班子,若行政長官由直選產生,他是否須同時組閣?政黨的角色為何?行政長官能否屬於政黨?這些均是修訂法例須面對的問題。

故此,若要在2015年秋季提出立法草案,那諮詢工作最遲得在20139月提出,當然政府可以縮短諮詢期,但草率的諮詢可能惹來更強的反響,除難以達成共識,亦可能引起其他的變數,現在距離這時間表其實只有幾個月,喬曉陽最近的一番話更是劍拔弩張,令社會氣氛變得較緊張,要社會達成共識,恐怕開展諮詢工作已是刻不容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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