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黎廣德 - 真相鬥士:港產斯諾登在何方?

星期日生活   2013年6月16日

【明報專訊】香港受前中情局僱員斯諾登青睞,頓成全球傳媒焦點。斯諾登帶給香港很多禮物,不僅是考驗一國兩制司法獨立,制止1984式的「老大哥」社會不斷膨脹,香港人更應思考:為什麼我們很少港產斯諾登——甘願挺身而出維護公義的揭密者?

揭密者毋須一定在情報機關,影響我們生命安全和核心價值的事例就在身邊。

南丫海難39條性命的背後,是海事處不少官員十多年來的敷衍塞責:恪守專業的神話破滅。湯顯明送禮請客豪飲外訪的背後,是廉政公署五年來關起門自把自為:倡廉自律的神話破滅。兩者性質迥異,可怕之處卻一:多年來了解內情的官員上上下下多不勝數(試想每年參與驗船的人有多少?參加湯顯明飲宴購禮外訪或每天與價值20萬元屏風大禮擦身而過的官員有多少個?)他們難道沒有是非之心?他們不明白人命攸關?他們不珍惜自己信誓旦旦捍衛經年的廉政制度?只要任何一位知情人士在劣行發生之際甘願挺身而出,便毋須讓百多名父母妻兒終生含恨,毋須使一個戴着近乎神聖光環的機構變成嘲弄恥笑的對象。

所欠的,是真相鬥士。

英語whistleblower一詞,直譯作「吹哨人」,香港一般意譯作「檢舉人」或「揭密者」,皆有點詞不達意。Whistleblower的準確含義是泛指在工作崗位上發現舞弊、違規或不道德行為,因而向僱主、監管機構、傳媒或公眾揭露真相的人士。這些真相涉及不同範疇的公眾利益,最常見的是公共安全、健康、環境污染、貪污、詐騙、欺凌、疏忽照顧弱勢等等。

挑戰以和為貴的江湖義氣

華人社會文化對「揭密」有天生抗拒,黑社會認為出賣同伙的「二五仔」冇義氣,必定「零容忍」;一般人認為待人接物要有情有義,對老闆同事更應如此;更多人被自小告誡不要多管閒事,以免惹禍上身。

在今天分工精細的社會,有損公益的劣行可以用各種形式隱藏,特別在大機構大企業,只有極少數上層有權看清全部事實,一旦管理層因利益關係而有意隱瞞,甚或是涉事中人,真相便猶如鎖在只能從內開啓的密室之內,外人往往一無所知,或縱有懷疑亦無從指證。此時此刻,whistleblower是維護公益的唯一指望,因此以「真相鬥士」名之,絕不為過。

「真相鬥士」往往要冒很大風險,輕則被同事白眼或被老闆解僱,重則被告上法庭或鋃鐺入獄。

去年底英國愛護動物協會一名43歲女督察Dawn Aubrey-Ward,公開指證在她兩年工作期間,被迫將不少健康動物殺害,只因協會未能及時替牠們找到合適主人,估計遭此命運的寵物數以千計。協會馬上發出聲明否認,並指這女督察只因犯錯被解僱而作失實指控。Dawn因此承受巨大壓力,上月中被發現在家中上吊身亡,死前在面書留下遺言「我放棄了。我失業、破產,怎麼掙扎和受損都夠了」。

英國有一個專門協助真相鬥士的慈善團體,Public Concern at Work(PCW),剛發表的一份研究顯示,政府和企業普遍存在「大家封口」和「槍斃報訊人」的文化,逾七成人在舉報劣行之後得不到管理層任何回應,一成半人更被解僱,而且舉報人的職位愈高,被解僱的機會愈大。

莫禮時對羅范椒芬 公義何價?

這令人懷念香港教育學院的前校長莫禮時,他舉證教育局高官干預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導致立法會聆訊,特首曾蔭權在壓力下成立調查委員會,結果教育局常秘羅范椒芬因指證成立而黯然下台,局長李國章也弄得灰頭土臉。但調查結束後莫禮時依然不獲續約,另一舉證人葉建源則在離開教院後輾轉成為今天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而羅范椒芬則貴為梁振英的行政會議成員。

堂堂大專校長莫禮時也落得如此下場,比他知名度低沒有傳媒關注的真相鬥士,在香港的遭遇不問可知。

正因為真相鬥士不易當,社會更應珍而重之。在民主國家,社會設法保護因公益而冒險揭露真相的人士,被視為天經地義。統治者不高興被揭瘡疤,大企業不高興被人阻住發達,所以真相鬥士的唯一盟友是公民社會,可惜香港在這方面全交白卷,連一個支援舉報者的組織也沒有。全球有十幾個國家為保護真相鬥士訂立專門法例,香港不但沒有立法,更只有防止公務員泄密的官方保密法,與世界潮流背馳。

撫心自問,我們其實很樂意人家揭秘,自己買花生等睇戲,卻從沒認真想想,自己正在搭順風車:真相鬥士付出代價令社會進步,自己卻不費分文坐享其成。

保障小我始能完成大我

兩年前英國一名護士Terry Bryan向英國廣播公司告密,在南部布斯托市近郊一家專門接收患上學習障礙症病人的私家醫院Winterbourne View,長期凌辱和虐待病人。英國廣播公司利用秘密攝錄機拍下證據,在Panorama節目播出。公眾在電視上看到病人被扯髮推撞、拳打腳踢、冷水淋浴、在零度低溫下被推出戶外,用漱口水淋眼懲罰等嚇人片段,無不目瞪口呆。紀錄片播出後第二天,13名員工停職,一星期後7名員工被刑事拘捕,隨後兩名護士暫停專業資格,三星期後官方宣布關閉醫院,英國衛生部等展開調查,發現出事前三年已有76宗投訴,監管部門置之不理,私家醫院為了拿取政府按每名病人每周支付3500英鎊的津貼而隱瞞一切,從市議會至警方都有失職。

若果沒有一位敢於挺身而出的護士,至今便不會有11人被判刑,更不會令英國政府取締由私家醫院看護缺乏自顧能力病人的制度,為3400名同類病人提供社區為本的照顧,進一步檢討法例,改革互相包庇的閉口文化。但根據PCW的調查,這類成功揭發引起關注的例子實在百中無一。

真相鬥士的貢獻往往會惠及全球。例如斯諾登揭密發展下去,可能逼使美國政府加強保護私隱,對全球網絡自由有重大意義。又例如去年中英國銀行有人揭發幾家大銀行操弄L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息)醜聞,發現多年來全球數以千億元計的債券、貸款、衍生工具金融產品的定價基準被扭曲,因此受損的市民——從存貸戶到投資者不計其數。到今不僅多家國際銀行被罰巨款或高層下台,連帶香港金管局也就本地HIBOR(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展開調查,至今餘波未了;新加坡剛於本周公布調查結果,發現20家銀行及133名交易員違規。

保護揭弊者 香港交白卷

想來心驚,英國有保護真相鬥士的法例,有支援舉報人的組織,要成功揭發維護公益尚如此艱難。在香港,沒有法律保障、沒有團體支援,絕大部分人在工作崗位看見濫權瀆職而默不作聲是合乎風險計算的「理性選擇」,究竟我們在安老院的親人有多安全?我們的公帑有多少被上下其手?我們的投資有多少次被無形黑手予取予攜?我們的核心價值被淘空了多少?或許在剝花生看秘聞的時候可以想想。

自從六年前公共專業聯盟成立後,收到熱心人士提供資料,舉報公益受損的個案為數不少。但基於種種原因,特別是因為害怕連累舉報人,多數個案被迫放棄,不見天日。台灣法務部為了鼓勵機關內部人揭發弊端,責成廉署制定了「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明定機關不得以免職、調職或打低考績方式報復揭弊者;至於無故泄漏揭弊者的身分,最高可判刑三年,檢方如果因弊者提供情資而偵破貪瀆案,若有起訴,揭弊者可領到獎金。至於香港,不但未起步立法,連社會討論也沒有。

有人說,真相鬥士是現代社會的安全網,在我們的道德倫理跌至谷底之前把它截停。從海事處和廉署的例子可見,香港安全網的網眼實在太粗疏,我們一直向下掉而不自知。在禮崩樂壞的今天,安全網不是為了提供揭秘娛樂新聞,而是人命攸關的必需品。

文 黎廣德
編輯 梁詠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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