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愛家姐妹 - 一個女人承受之重

星期日生活   2013年9月29日

夏健強的畫作

【明報專訊】九月二十五日,凌晨二時○二分,我被夏俊峰妻子張晶的電話從睡夢中驚醒。「我在網上看到消息說,明報報道了夏俊峰死刑核准了,是真的嗎?」她的聲音有點緊張,但是這幾天都在休假的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麽事,後來才知道因為內地傳媒九月二十四日晚提前收到宣傳部禁令,把事件在互聯網上先傳開了,但夏俊峰家人和律師都沒有收到消息。

「我真的不知道,因為我在休假,我也要問問我的同事。」「不要緊,你就告訴我好了,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我真的不是故意隱瞞你,如果我知道我會告訴你的,但是我真的不比你知道得更多。」張晶似乎有點失望,「那好,你早點睡吧。」我後來翻查微博,發現竟有人發了一條「明報今天將出街的報道已證實」,估計張晶是看到此條才打給我。

收線之後,我久久不能入睡。微博上還有很多人討論此事,希望能在最後關頭做一點事。雖然當刻仍無確切消息,但是通常宣傳禁令很少出錯,我也感覺事情不妙,但是到這一刻,再喊「刀下留人」也無力回天,我給她發了一條消息:「張晶姐您一直很堅強,無論明天的消息如何,請您一定要保重!」她回覆「謝謝,我會的」。

我與張晶見過四次,說來慚愧,四次都是做其他採訪時「順路」去看她。在二○一○年第一次見時,我原定搭上午十點的飛機離開瀋陽,她早上六點起牀等我,我們談到八點,那是她第一次告訴我有關夏俊峰的整個案情。她的家有點昏暗,感覺很久沒有好好收拾過,每次去都差不多——房間堆滿了兒子夏健強的畫布、畫框和顏料,廳正中是神枱,夏俊峰母親就是天天燒香拜佛,祈求兒子可以平安歸來。

每一次見她,除了談談家庭近况,張晶還把我當成「消息靈通人士」,例如十八大之前她問我,政法委書記不入常委,是不是表明司法改革會開始?是不是案子會有希望了?兩會之後,她又猜測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上任,是不是會有轉變?這些問題,我其實回答不了,不想給她虛假的希望,但又不忍告訴她「其實沒有什麼影響」的真相。

「他當時說,要殺便快點殺」

「看守所裏關着他的那一間都是重犯,沒有人能夠活着出來。」 最近一次見她就是月初, 她當時透露,自己七月時曾到看守所探望夏俊峰,當時夏已經因為案件拖了四年有餘,對自己的命運已生絕望之心,「他當時說,要殺就快點殺」。二人中秋節前的九月十三日又再會面,不料兩周後就收到噩耗。

兒子夏健強一直是張晶的最大希望所在,夏健強熱愛繪畫,被認為對於色彩的把握有超乎同齡兒童的天分。夏健強的畫作中有不少是關於父母,有父母攜手,也有三人同行,也有他「想像」能和父親重逢的場景。他從小學升讀初中後,所有同學都不知道他是「殺人犯兒子」,張晶原本希望這有利孩子成長,但是如今事件再度炒起,這個希望恐怕很快也會破滅。

在北京、上海均曾有藝術家願意為夏健強辦畫展、指導他畫畫等等,甚至歡迎他到北京讀書, 但是在北京居住和讀書的費用高昂,沒有生活經濟來源的張晶獨力難支。 她也想兒子有更好的發展,「他成績也就中等……但我並沒有什麽要求,我只想他能做自己喜歡的事,在北京肯定是更好,現在他在瀋陽的少年宮,高級班(繪畫)都學完了」。她甚至想,假如成功爭取到夏俊峰改判死緩,他們每月可以去探望的話,如果搬去北京,就只能兩個月才去一次,「如果兒子和老公讓我選,我肯定選兒子,我都跟兒子說,你一定要有出息,以後爸爸老了出獄,你要養得起他」。

夫死了 還有癡呆的父母

丈夫已死,兒子尚小,張晶還要照顧老年癡呆的父母。她就如萬千平凡的中國女人,支撐起整個家庭。她的父親已是重度癡呆,不認得兒女,也不記得回家的路,不記得自己吃過飯,經常發脾氣……敬老院嫌麻煩,張晶和三個姐姐唯有把父親接回家中輪流照顧。而老父親最記掛的,就是小女兒「晶兒」。張晶說,每次她的姐姐去照顧父親,父親一時發火、一時流淚,說「叫晶兒回來」;她自己前往,父親卻不認得她,把她誤認為她的二姐,「有一天我和二姐一起去了,爸爸才認出我,說『晶兒啊,你終於回來啦』,他拉着我的手說,『等我死了,你不要火葬我,我好害怕……』,我就說『給你挑副好棺材,好不好?』,爸爸說『好、好!』」講完這番話,父親才安心一點。張晶這才意識到,原來父親是只願對她交代後事,之前對其他人發火,都只是為見她一面。

我有時想,如果換了我是張晶,我可能已經崩潰了。單是九月二十五日那個難熬的凌晨,就不知道該如何度過。作為妻子、母親、女兒,她已經承受了一個女人能承受的各種沉重,還要是微博上廣受關注的公眾人物,噩耗真的傳來時,她還能接受眾多傳媒訪問、發微博通報最新狀况。

真心地說,我知道這判決本身是難以推翻的,一是因為夏俊峰殺了兩個人,二是因為根據內地法例,「正當防衛」需在受到侵害的地點實施才能成立,即是如果城管在街上毆打夏,夏當場把城管刺死,才能視作正當防衛,同時街上眾目暌睽,也有較多證人;但夏是在被帶到城管辦公室後才動手,雖然他稱在辦公室也有被打,但此時也缺少目擊旁證,對他不利。打個比方,一個人如果被匪徒持刀打劫得手,次日在路上重遇那匪徒,並將他刺死,也不能當作是正當防衛。

法理無情 不阻人們同情

冰冷的法理不近人情,但這並不能阻止人們對張晶抱以極大的同情。有些人說,張晶和律師團隊企圖通過輿論操縱司法最後失敗,是她「害死」丈夫,而應該向受害人取得原諒云云,我認為這是對一個沒讀過多少書的普通下崗女工的苛求。張晶曾經到受害城管家中磕頭道歉,表示願意賠償,但對方不開門、不接電話。她從來沒有期待過高,只是想丈夫從死刑改為死緩,讓兒子有個(即使一生在獄中的)爸爸,給全家人一個精神支柱,不過現在都已灰飛煙滅了。有一天,外界的關注也會消減,希望她能繼續堅強地走完餘下的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