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林喜兒 - 做好音樂:寫一首關於他的歌——李志

星期日生活   2014713

【明報專訊】「我在大陸是很紅的!」

的確,李志在大陸很紅,這個人,10年來出了6張專輯,從來沒有簽唱片公司,不宣傳,不接受媒體訪問,完全以獨立的方式做音樂。歌曲在網上發售,然後不停巡迴演唱,從借錢做音樂到今天得到無數歌迷的追隨,依舊堅持獨立的路線。他說獨立是迫不得已,也沒所謂的堅持,只有喜歡與不喜歡。

獨立不是姿態,而是生存方式。

「媒體說假話」不願受訪

李志出現在文藝復興夏令營,面對來自中港台三地的年輕人,拿起結他唱歌,中國大陸的年輕人便興奮尖叫,或者是因為香港人對李志很陌生,他對大家說自己在大陸很紅,也真夠坦白直接,「只是想輕鬆一點!」李志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不接受傳媒專訪,你以為他擺什麼架子,或對傳媒不友善,偏偏很多大陸記者都是他的粉絲,他也有很多記者朋友,在夏令營找機會跟他聊天,他也不抗拒,原來他也不是由始至終不接受傳媒訪問,「曾經有一名記者找我,只問我政治的問題,並不是我害怕什麼,而是不願意被拉往那一方面,我只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我覺得中國大陸特別糟糕的是媒體非但不說真話,還說假話。大陸媒體跟娛樂圈很相似,不說真話,而且不關心音樂。我想說的事都可以透過互聯網發表,我也有很多記者朋友,所以跟人沒關係,是大環境的問題,况且媒體智商低,不能理解我的說話。」

看似囂張、自以為是,然而這可能是很多人的心底話,只是不想或不敢說出來,李志一直掛在口邊的是真實,以獨立方式做音樂,也是因為面對不了虛偽的娛樂圈,他會說「我在大陸很紅」而不會說「大家好,我愛你們!」,所以他說獨立是迫不得已的事情,「誰都想做輕鬆的事情,在大陸是沒有辦法,主流的音樂團很虛偽,只懂炒作,我認為這些做法很惡心」。因為沒有模仿對象,唯有自己揣摩。

出第一張唱片為記綠

2004年,26歲的李志希望把自己一直以來寫下的歌記錄下來,不過既沒有錢也不認識任何人,不知怎樣去做。當時主流唱片行業也被互聯網衝擊,要讓別人聽你的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幸好他一心只想作記錄,於是問朋友借了500元人民幣,印了200CD,在南京的一些小店以20元發售。2005年再問朋友借了2萬元,白天睡,晚上在廣告公司錄音。之後繼續借朋友錢做第三張唱片,都是沒有方法,想到就做,也發現自己欠了很多錢,又沒有收入,於是在南京做了兩年白領掙錢。到了第四張唱片,用了半年時間,花了30多萬,同時在北京南京兩地製作,用了唱片工業的標準去製作,專業的錄音和樂隊,「那是我最辛苦的一次經驗,一天要來回北京南京,真的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回想起來也不知道當時是怎樣捱過去。由於專輯比預期的出版日期延遲推出,必須通知已預訂唱片的人,我在家裏打了140個電話,跟他們說對不起,也要問他們要退錢還是繼續等,最後只有一個人要退,因為他即將要出國。當時的我已經29歲,好像看不到希望,也不知以後怎樣做,除了唱歌,不知道自己可做什麼。」

2009年,李志在70天走了30多個城市,從秋天到冬天,做了30場演出,「唱歌然後拿錢離開,是純粹為金錢而演出,因為想把30萬還給朋友,感覺很差,也沒辦法。」難怪他說做獨立音樂看似是很光鮮的事,實情卻是迫不得已。李志在2009已經是比較紅的獨立音樂人,可是巡演能賺30多萬也殊不容易。

自由定價賣票不斷賠本

當年那張賣20元、只印了200張的專輯,今天在淘實賣2800元,沒想到的是他會把自己的專輯全都燒毁,「家裏積存了很多CD,都沒賣出,看到就很生氣,又佔用空間,反正我也不期望這些CD能帶給我什麼」。這個年代賣CD不能賺錢,李志也早已把精力都放到互聯網上,在他的官方網頁及其他音樂網站發售,他更曾經以「自由下載,自由定價」的形式發售專輯,又試過以自由定價的方式售賣演出門票,「很多人說喜歡音樂,說喜歡我的音樂,但真正讓他們自行設定價錢時,你只會值$10,這跟大陸人的消費文化有關,他們可以花$200吃一頓飯,要花錢買唱片卻很難。而且大陸人很在乎面子,流行送票,我很不理解這種文化,很想打破規律,所以我一直堅持不送票,最初很多朋友不明白,後來也漸漸理解。自由定價近乎是一種行為藝術,有一次演出有300多人,卻只收到$70,很慘淡。」

摸着石頭過河,邊做邊試,李志一直在探索獨立音樂的生存方式,「既然唱片不賣錢,當然沒有人會找我這種人拍廣告拍戲,就只有做演出。」今天李志的專輯在不同的音樂網站發售,一年也有10多萬的收入,而他的巡迴演出更是經常爆滿,特別是一年一度的跨年演唱會,每次也唱到凌晨三四時,不過每年也是賠本的。「我這種不按常規的做法,不依靠任何人或公司,最感謝的是互聯網。」在內地不能登陸李志的官方網站,必須要翻牆,因為這樣很多李志的歌迷因為要到他的網站要學習翻牆,也因此而接觸了外面的世界,一個沒有界限,資訊自由流通的世界。

「音樂就是要表達真實」

大概很多人認為主流和非主流音樂的分別在於商業和非商業,這種不止是過度簡單化,甚至是錯誤的概念,「任何涉及金錢的活動就是商業,並沒有好與壞的分別,反而公平才是最重要。在大陸的非主流和搖滾樂圈就是不夠商業,沒有完完全全將音樂的價值表達出來然後讓人接受」。李志找到了一個做獨立音樂的方法,然而獨立音樂更在乎的是音樂本身,「就是要表達真實的想法,不理會我的想法是否為人接受,是否賺到錢,簡單舉個例子,有些人生活很好,但唱歌時總要表達痛苦哀傷,但他真是這樣嗎?是否很作狀,這也是我非常不喜歡流行音樂的原因。獨立音樂還是藝術也好,就是不用理會市場,即使你所表達的東西是所有人也應為是不對,重要的是能否正確表達你的想法,藝術最打動人之處在於真實,其他一切只是工具,正同槍如何厲害,子彈才是真實的。」

李志認為不止做音樂,任何職業也是一樣,真實才是最重要,可是今天不論是大陸還是香港,都是不真實的,「活着就是一種表達,在乎的是你的態度」。在滿佈謊言,在假話連篇、甚至埋沒良心的年代,大概也會明白為何那麼多人喜歡李志,李志就等於他的音樂,沒有任何包裝和修飾,有話直說,忠於自己,《梵高先生》、《人民不需要自由》、《春末的南方城市》,《廣場》,你看,他在寫什麼,你認為值多少?

10年做了6張專輯,無數的巡演,借錢打工,都是為了做音樂,「我的概念裏沒有堅持這個詞,只有喜歡與不喜歡,如果喜歡便會繼續,不喜歡也不用談堅持」。李志笑說,假若自己在英國便不會成功,因為有才華的人多的是,「我的天分不高,但是我比較勤奮,大陸很多人就是太懶惰,不過我覺得香港的藝人真的很勤奮,這點大陸藝人要多學習」。李志出生農民家庭,小時候家境貧窮,經常為金錢煩惱,沒飯吃,沒乾淨衣服穿,「可能是出身的關係,居住的地方也在一樓,有花園,接近土地,所謂的接地氣,就是指普通一點,真實一點,不是很光鮮很華麗」。他在文藝復興夏令營中,就是穿著短T恤波鞋,拿着結他唱歌,然後與學員一起談音樂玩音樂。

文 林喜兒
編輯 胡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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