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吳靄儀 - 猛力奪取的民主

明報   2014714

我曾說過,香港要有民主,香港民運須先從請願式政治走出來,走進參與式政治。香港人普遍意識到,7114之後,香港政治發生了重大變化,這個變化,其實就是由於511人集體被捕的事件,正式拋掉請願(抗議只不過是請願的另一個模式),揭開了參與式政治的序幕。這個變化至為重大,這個炎夏,香港民運要加深對這個變化的認識,進而作出有力的推動與承擔。

請願和參與之間的分別在於承擔,在於前者(請願)默認支配一切的權力和責任都在於他人(政府、權貴、政黨等),我們只能溫和地或激烈地以種種方式和渠道表達們的訴求和意見,交付與這些人去解決問題,我們的跟進,限於在這些人沒能解決問題的時候表達不滿,或以更強烈的方式重複我們的訴求。

後者(參與)的特徵是承擔責任:都是認為我有權利參與決策,是治港的一分子,於是我有責任承擔,我的宣示承擔,同時就是我的宣示權利——「香港我主場」、「我衛我城」——我有權有責,我是主人,不是請願者,我遊行不是要「讓中央/特首」看得見香港人的訴求,而是對全世界、對彼此宣示:香港我主場。由被剝奪了權力的人宣示權利,始於奪權。陳日君樞機深明此義,一語中的:「天國是以猛力奪取的。」這就是「democracy is never given, only taken」的意思:「民主是以猛力奪取的。」

「猛力奪取」不等於「暴力奪取」;剛相反,在暴力的面前,最大的力量是堅定、持續、不住擴大的非暴力行動。72日凌晨以始的511被捕人士,可能是這場非暴力奪取民主的先鋒,但關鍵在於會不會有一浪接一浪的跟進,如果沒有,那麼他們勇敢的接受拘捕,就只是曇花一現的風采。

從表達意見,從「民意」走到「民主」的一個階段,是如何以適合的行動,令意見發揮力量,影響事態的發展,政改諮詢報告來得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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