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練乙錚 - 瑞士模式──雙贏港獨的納殊平衡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61012

九七以來,特府搞中港融合不遺餘力,絕大多數香港人則希望以「兩制」頂住「一國」,但二十年不到,已經明顯頂不住。洞見者因而認為,以《基本法》為基石的「一國兩制」已然不足恃,港中之間必須有恒久而徹底的區隔。新興的永續派、自決派和香港獨立派,都主張以全新的、離經叛道的方式達致這種區隔,其中尤以後者最決絕。

考慮這些主張非常重要,而且應該採取十分謹慎的態度。筆者此前在《信報》文章裏初步提出「法理港獨」的概念,認為有關的探討和理念傳播,目前都必須在不違反現存刑事法和符合《基本法》精神的範圍之內進行。這個範圍其實很寬廣,包括了關於獨立的學術討論和「雙贏港獨」的概念;這兩點就是本文立論基礎。

主權零和 利益雙贏

港獨直指法身、直面政權,因此最令人心生顧慮。以獨立來實現港中區隔,在經濟、民生乃至性命方面的代價,港人也許難出得起。顧慮並非多餘,反映港獨論者未敢想透困難、未能提出哪怕只是理論上可行的對策。

例如,不少人認為港獨行不通,因為大陸扼住了香港的飲用水源和能源供應。港獨論者認為向國際市場買水或者興建海水化淡設備、在鄰近公海開發油氣田,便可解決。這些對策顯然不足,因為北京有能力阻止外商給香港提供足量飲用水和生產淡水的技術,更會阻嚇跨國能源公司助港開發能源。更甚者,就算中長期供應可解決,獨立過程中的短暫危機也難克服,香港要是斷水斷電,幾天就完蛋。

又例如,批評者認為,無論港獨如何勇武,也無法抵擋中共暴力鎮壓。港獨論者的回應是,一旦「支爆」(支那內爆),政權瓦解,和平獨立便可能。問題是,支爆論乃望天打卦。馬克思講的「東方專制」是一種超穩定結構,半死不活也很長命。以滿清為例,首都遭列強二度攻佔,京津外圍也受捻黨威脅,但腐敗透頂的清王朝卻苟延殘喘七十年。

如此,香港終歸是一潭絕望死水,港獨不過是其上一抹微瀾。除非,論者憶起一多的詩句:「這裏斷不是美的所在 / 不如讓給醜惡來開墾 / 看它造出個甚麼世界。」

解構港獨難題,必先意識到,迄今正反方都不自覺地專注港獨發生之時的剎那圖像。由於政權的往績和恐嚇,以及一般人出於對「革命」的理解,港獨的過程圖像是充滿混亂乃至血腥的。港獨論者若能繪畫出一個足夠正面的獨立之後的目的場景,人們頭腦裏的圖像,就不會灰暗如此。

所謂足夠正面,指的是同時對港人和對大陸的政商高層都大有好處。設若港獨論者提出獨立後的目的圖像有強烈雙贏涵義,逐漸滲入大陸金權高層的意識裏,灰暗就會豁然變得開朗。目的影響過程;雙贏港獨的過程是平和的。

雙贏港獨的「中國基礎」

大陸自共產黨專政以來,便是一個不正常國家,政治特點是高層內鬥不絕、你死我活。改革開放三十年,還出現了太平時期統治階級家族人丁資產持續外逃的怪象。這種雙料政治不正常,在現代大國之中絕無僅有。過去,大陸經濟不正常(指與東亞經濟起飛背馳),造就了香港經濟繁榮;今天,大陸政治不正常(太醜惡),將進一步造就香港政治獨立。

這點可從國際關係一點變化談起。2008年之後,中國與發達國的關係惡化。便是高度容外、主張多元文化的加拿大,也開始排斥中國。更麻煩的是,以往中國貪腐權貴逃到發達國,人財兩安全,頂多只被當地政府監視而已,但最近有不少中國外逃官員人贓俱被發達國政府引渡回去。原因之一是,發達國裏越來越多針對特權階級的民間爆料組織,不斷取得大量私人金融資料然後公諸於世。一旦壞人私密曝光,若涉外人不法之財,當地政府便不得不拘捕提審,定罪服刑之後驅逐出境或依法引渡。

發達國過去是中國貪腐權貴外遁時的心水目的地,但那些國家現在越來越難容身,香港於是取而代之成為首選。今天,所有大陸權貴家族都在香港設有專為他們自己服務的私募基金。

但是,兩個事例顯示,對大陸貪腐權貴而言,香港還不是很安全:一是2013年北京把在港國企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雙規,宋即得乖乖回去受審,說明香港竟是中共家法法域的一部份;一是去年底發生的銅鑼灣書店事件,證明只要北京硬來,特府根本不會阻止大陸強力部門在港擄人。

由於一國兩制提供不了大陸貪腐權貴所需要的足夠保護,他們反而有改變這種狀況、鞏固港中區隔的強烈動機。有人會說,逃離者失勢的居多,縱是為了自身利益,也難有助強化港中區隔。但這只是片面看法。

大陸官員貪腐是常態,在權力鬥爭的輪迴裏,還在台上享最高權力的那些人,有誰能肯定自己不會有一天成為通緝犯、連人帶錢外逃而指望落腳處有多一點與中國的區隔?而且,這些人很能夠理性看待私利,明白到自己在位時懲辦鬥輸外逃的政敵是次要,有一天自己落難而能保住性命財產才更關鍵。所以,上述陸資私募基金,鄧江李胡溫習派背景的都有。這是基本誘因分析。

港獨 類似瑞士的「納殊平衡」

有上述悟性的一眾大陸在位在逃黨政官員,還會進一步意識到,港獨論者所提倡的那種恒久而徹底的港中區隔,只要設計得宜,其實是最符合他們的私利、最值得他們積極支持的香港政治安排。這個意識一旦普及,港獨作為博弈學裏說的「納殊平衡」(Nash equilibrium),便在意念層面出現了。

納殊平衡是一種簡單狀態:身處其中,任何個體都不能藉着單方面離棄這個狀態而得到更大私利。在一個港獨納殊平衡裏,任一黨政官員環視其他黨政官員,如果發覺他們的最大私利是支持港獨的話,那麼他自己的最大私利也是支持港獨。問題是黨政官員怎樣才能把這個平衡從意念變成現實。那就要看港獨論者有沒有充份睿智去策成此事。

所謂充份睿智,無非就是要能讓最高黨政官員不損其愛國臉面而能夠慢慢轉軚,最終不反對港獨。為此,港獨論者需清晰描繪香港獨立後的主要國策,以提示出港獨的雙贏特性。要做到這點,瑞士是重要參考。

瑞士在十三世紀末立國,1648年的「西伐利亞和約」保證了它的獨立和永久中立,後者指瑞士承諾在一切未來戰爭中不歸邊、其他大國承諾予以尊重。處於法國、普魯士、奧地利等強鄰之間,瑞士本乃兵家必爭之地,卻在和約底下成為獨立中立國,不啻是大國博弈裏的納殊平衡最佳例子。

特別要留意的是,瑞士的獨立中立非常穩定,直接造就了它的獨特而鞏固的金融中心地位;更由於瑞士有幾乎是世界上最頑固的不引渡傳統,任何國家想從瑞士引渡逃犯歸國,都異常困難。瑞士因此成為了世界灰錢避難所。

構思香港如何獨立、獨立之後如何定義國體及與周邊大國關係,可參考瑞士模式而有所損益,其中當然是以與中國的關係為核心考慮。一個合理而有利的方案可包括下列各點:

‧香港成為主權獨立及無武裝永久中立國,並同時成為聯合國一員;

‧香港的獨立中立地位由中國單方面向國際社會承諾,並由美、英、加、澳、日及任何其他國家確認(或可直接由中國及這些國家簽署國際條約一次過確立);

‧獨立的香港永久不結盟;

‧獨立的香港採取完全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自由民主體制,國家領導人和立法會由開放提名及公民一人一票產生;

‧獨立的香港與中國之間的法域關係裏,嚴格永久保留並加強現存對中國的不引渡、不遣解規定;

‧獨立的香港以憲法威力永久廢除死刑。

上述最後兩點很重要,不僅是香港人關心的權利的保證,也是前述促使中國政經高層支持香港獨立的最重要誘因。在這方面,香港的條件優於台灣,因為台灣與大陸已經訂有相互的引渡條例,而且台灣還有死刑。

醜惡能開墾出甚麼世界?

有人會質疑,這樣提供避風港給大陸貪腐官員,不是便宜了那些壞蛋、更會把香港變成世界上腐敗分子最集中的地方嗎?這些人帶來的不義財富,不怕把香港的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徹底敗壞嗎?如此讓醜惡開墾出的香港獨立,還有公義可言嗎?這些問題可理解,但有瑞士的珠玉在前,大家不必太擔心。

在國際法裏,引渡並非國家義務,但一般而言,A國就算不與B國互訂引渡條例,也會以相應的本國法律審判、懲治來自B國的逃犯,即所謂的aut dedere aut judicare(拉丁文,「或引渡、或起訴」之意)。中國貪腐官員一旦逃港,不會就此得到自由,而須面對香港法律制裁;對他們而言,好處是可避免政治鬥爭的加刑效應,得到比在大陸公平得多的審判,更不會被判死刑。對大陸黨政官員而言,這是一種難得之極的待遇。

大陸逃港官員帶來的財富,審訊之後,不義部份充公,以抵償他們在香港受刑所費的社會成本,餘下的則可在港正常運作;這種錢不會破壞香港金融市場,因為到時的金管權力來自香港國家主權,不像現在紅色資本有中聯辦撐腰而令香港金管機構束手無策。而且,和乾淨資本一樣,這種錢也需要穩定的運作環境,因而是保障獨立後的香港政經穩定的一種正資產。

至於香港會否因此變成世界上腐敗分子最集中的地方,那就要看怎樣理解。大家可曾參觀過香港的污水處理廠?流進的都是腐臭不堪的髒水,但除了一點溢出的氣味之外,污水處理廠其實十分整潔,遠非城市裏衞生條件最差的地方。香港就是有本事把骯髒的東西處理好。忍受那一點氣味,得到的是乾乾淨淨的獨立,交易其實不錯。想想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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