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不要將精神病問題割離社會——訪李智良

星期日生活   2016219
【明報專訊】白日無事,一切安好。不過是尋常的一天。我被派來訪問李智良,有點緊張,因為他是我喜歡的作家,也因為知道他將要說的會惹來不少爭議。我靠他的《房間》捱過了一段非常艱難的日子,那時《房間》已經出版了四五年。在那之前,我從來不關心一個「精神病患」的自述,也不覺得可以進入那個世界,即使在書本出版的數年前我已在大學因為一份過於誠實填寫的問卷而被判斷為有憂鬱傾向而要接受情緒輔導。但那畢竟不是「診斷」,「精神病」好像是很遙遠的,他人的事情,伴隨着狂亂與死亡的聯想。後來跟不同的人談起,才發現幾乎每一個人身邊都有至少一個被診斷為「精神病」的家人或朋友。有些好起來了,有些不。
李智良是反精神科、反藥物的「精神病康復者」——他其實也反病稱。我設定的問題像公務員考試題目,企圖要他解答醫療以外的方法:不看醫生的話可以怎樣?發現自己情緒出現問題應如何求助或自救?他頗不以為然,訪問一開始就說:「解答這些問題應該是政府的責任,我只是一個服務受用者。」關於精神病的訪問很難做,每一個質疑都像踩進了「膺服於社會秩序盲目信奉權威的『正常人』」的位置,我們在經驗與位置上的不同幾乎注定了我們不可能平等,而不論他說了什麼,最後決定怎樣剪裁拼貼的是我而不是他。
訪問中途我質疑他:「你沒有專業的藥物與醫學知識,如果有人看了這個訪問,決定不吃藥甚至不看醫生而最後出事了,你可以負責嗎?」他這樣回答:「醫生也沒有負責任。他們只是給你開藥,你發生什麼他們一樣不會負責。我有權講我的經歷,你可以當成是意見市場上一個奇怪的聲音。」他曾說《房間》不是任何人的答案,它是一種意見和個人經驗分享;但他不認為自己的意見離經叛道,只是太多人選擇視而不見。在尋常日子的表象底下,佈有許多被犧牲的人的軀體,正沉默吶喊,或已張口無言。
■問:林越慧。前專欄編輯,相信每個人都有成為弱勢的可能。
■答:李智良。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哲學碩士,著有《白瓷》、《房間》。曾被診斷為躁鬱症,服藥十九年。
問:你斷藥的過程是怎樣?
答:吃了十年藥後有天從新聞得知在英國有病人因為服用Serzone(一種抗憂鬱藥)導致急性腎衰竭死亡,這隻藥要全面回收。我也有吃這隻藥,當時感覺很奇怪,為什麼我要看新聞才知道?
問:醫生沒有跟你說?
答:沒有,我再去覆診的時候問醫生,醫生只淡然說,喔是啊要換藥了,然後換了另一隻同樣有嚴重副作用的藥給我,我是在那時開始意識到藥物問題。
問:你吃了十年藥的狀况如何?症狀有沒有紓緩?
答:身體一直很差,疲倦、脾氣暴躁,戒藥後家人反而說我脾氣好了很多。吃藥期間我仍有企圖自殺,一邊吃着抗抑鬱藥,自殺了三次。當那個醫療系統沒有辦法緊密跟進病人的情况,這樣開藥就很危險。加藥減藥轉藥的時候是最危險的,精神科藥物會直接影響你的中樞神經和內分泌,所以只減一點也會有很大反應,但醫生會將這些情况說成是你病發。
問:醫生不會跟你說明減藥期間會有什麼狀况嗎?
答:他會說:「你要留意自己有無『病發』。」我會跟他拗這是「藥物斷癮症狀」,但他不會承認。我減藥的時候,他會開同樣的劑量,然後叫我自己試試減少服用劑量,他不會寫進紀錄,到你幾個月後穩定、沒問題,他才會記錄減了的劑量,這樣即使出事他也避免了責任。我不想只是講個人經驗,而是從這些經驗看到什麼問題:精神科藥物很危險,醫生開藥是trial and error,我們的制度又沒有資源給醫生一個合理地照顧病人的機會,他們沒有方法檢測藥物對你的效用,甚至無法觀測你的行為,只是你自己報告狀况,所以我可以欺騙醫生到底有沒有病發。我的疑問是,以目前這樣的診療方式,是不是要冒這麼大風險開藥?一個病人可能一個月覆診一次,中間發生什麼、藥物反應是怎樣,醫生也不會知道。很多人吃十多年藥也不會好,甚至愈來愈差。長期吃精神科藥物會令腦部退化,在這種情况下依然不停開藥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同時也無法解決他們原生的問題。像把一個冷傷風的人丟在寒冷的地方,就算不斷給他藥吃也不會痊癒。我的感覺是,這群正在吃藥的人的人生就限制在診療和福利的制度裏,沒有辦法重新融入社會。藥物依賴會讓他們的身體狀况很差,不能全職工作。他們本來可能是遭遇很複雜的問題,例如家暴,或者居住環境惡劣,當社會沒有資源幫他們解決的時候,就將問題推向「病」上面,用所謂「病」去合理化他們持續得不到應有的幫助這件事,也令他們更難離開診療制度。
問:但不少康復者即使不是全盤肯定,也會部分肯定吃藥對他們有幫助。
答:當然有人會認為吃藥有用,但對我就是沒有用,我就是那把聲音。也有些人可能看不到不吃藥的選擇。在一些分享會上也會有人說:但吃藥幫到我啊。我會覺得,幫到你囉,但幫不到我,或我不認為這是最好的方案,我們在人生的困頓中倒下了,應該值得有更多更好的幫助。
問:我讀完《殘疾資歷》(香港精神障礙者文集),發現有一些是很依賴吃藥:我有病,我吃藥就會好。但如果沒有改變自己的處境和消除壓力源,單靠藥物似乎不太有效。然而要改變自己的處境需要自身很大的努力,譬如你自己減藥,你也要承受那些斷癮症狀,要付出非常大的力氣。
答:是,但我本來應該得到幫助,包括來自醫生的。醫生應該尊重我不想吃藥的意願,只是大部分醫生沒有,我們對精神病人有一種「我知得清楚過你」的心態。就算一個人選擇吃藥,他也應該要清楚知道自己在吃的是什麼藥、那些藥在他身上會有什麼作用、會有什麼可能的副作用,還有整個治療方案是怎樣的。病人應該有權利參與決定這個治療方案,而不是醫生決定一切,這就是informed consent(在有充分資訊底下的同意或選擇)。我認為這就是醫療制度的問題,為什麼病人常常沒有選擇?例如公立醫院不能自己選擇醫生,也不能要求換醫生,當一個人知道自己不能單靠藥物治療的時候,卻沒有足夠的臨牀心理專家、社工與營養師可以幫助他。在官僚系統裏醫生的意見是最權威的,這些是否可以改變?如果一個人有精神困擾的時候,精神科不再是他唯一的選擇,而可能是心理學家與社工組織跨學科的團隊去幫他想一個復康方案,或者我們不以一個個人為單位,而是連他的家人也成為幫助的對象,那情况就會很不同。但這些在香港像天方夜譚。
問:病稱有沒有可能幫助一個人去接受家人情緒的異常?又或者一個人可以藉由判病得到安全感:我只是病了,我接受治療就會好的?
答:有人會覺得自己所面對的事情沒有人能理解,但病稱讓這些事有一個說法,讓人理解到他所面對的困難,那他就會依附着這個病稱。精神病人即使過了五年、十年,還是帶着這個病稱,叫「精神病康復者」,限定了他人生的可能,這就是為什麼我這麼抗拒病稱。病稱不只是病稱,而是影響了一個人與其他人的交往和關係,一旦「朋友」變成「精神病朋友」,你對他的行為、他理解自己及與你的關係也不同了。
當我們說一個人有精神病,其實是什麼意思?就是他正面對一個很複雜的處境,首先要食很多藥,然後那個人所有的感覺、所有的經驗都會被人翻譯做同那個病有關,無論做什麼都會被人認為是因為精神病。一些正常會發脾氣的情况在這種有病稱的關係下,就變成了「你有無食藥?你係咪病發?」不只別人這樣對他,自己都會對自己正當的需要和情緒反應多了一重自我懷疑:到底我現在是不是病發?自己監視着自己的情緒不能有高有低,因為一有高低又會被人說是病發又再加你藥,這是一種公你贏字我輸的狀態,是根本的不公平。他的經驗不會被肯定和正視,然後他會內化了這種「我有缺陷,我需要被特別看待」的想法。
其實一想到「接納」,就已經不是平等的關係。我需要的不是關愛、接納或者慈善,我需要的是平等機會,我和所有香港人的處境一樣,我需要的是一個合理的居住空間、有工作的保障,希望有親密關係。但在社福的框架底下,精神病人得不到這些東西,他們被丟去中途宿舍,和幾十個狀態完全不同的人困在一起,然後被管理,沒有私隱,打交又話你病發,但幾十個人住在一起怎可能不打交?食物又難吃,怎會開心?所謂就業輔導其實是庇護工場,連最低工資也沒有,還要好像施捨你一樣要你感恩,那怎可能不爆?
我們要思考的是,為什麼要將人推到這麼高壓的狀態?這是資本主義的問題,現在我們都是處於一種朝不保夕的狀態。十年前大學畢業生的起薪點是萬幾,現在也是萬幾,但衣食住行的費用已經完全不一樣,等同推人去死。有些人達不到這種極端的標準,自然就會啪一聲掉下來,然後他們就被當成精神病。不高產能、不幫助這種秩序運行的生活型態都會被排除,精神科就是透過「科學」的方式進行社會控制。
問:像以前同性戀被列為精神病?
答:對。而且這些是很arbitrary(隨意)的,什麼叫精神焦慮?其實個個都焦慮的。我去覆診的時候看到的多數是家庭主婦,因為她們要上班,又要照顧自己的家庭,處於很大壓力之下,但她們得不到認可,家務勞動也沒有被當成有經濟價值的東西,還有男女不平等以至家庭問題,飽受精神壓抑。你說她有焦慮症是什麼意思?沒有意思,只是將整個問題轉嫁了給她:是你的問題。這樣對待弱勢是非常可恥的。同樣道理,憂鬱症、精神分裂,單是吃藥但沒有改變他們的生活狀况,只是勉強支撐正在瓦解的東西而已。
問:但政府不解決社會結構的問題,醫生也不可能做政府的工作。
答:其實應該要從預防與改善生活狀况的角度去想,令社區變得安全,人和人互相支援,有人有困難的時候不會落單,這些才是最重要的,而精神科只是一個塞子塞住即將崩塌的堤壩上的洞。
我們常假定精神病人不能自理、需要監控,將他們視為社會的潛在威脅,這個本身就是歧視,精神病人在重重的監視底下其實很難犯罪。某程度上那些院舍,或者福利提供的選擇,將他們隱藏在社會邊緣,看不到就算解決了,然後他們就在裏面浮浮沉沉,出不到來,一世都吃藥,一世都拿綜援,政策上也沒有以自主獨立生活作為康復的目標,不顧人的精神健康與生活質素。
問:政府解決不了問題便解決人?
答:有這樣的感覺。我必須強調一個人的精神狀况那麼差是有一個過程,不是昨天沒有病,今天突然有個病進入身體,即使有一個階段情况很差,需要藥物又好,需要其他幫助也好,我們幫助他所謂康復是要創造條件給他可以自立。假如全香港的居住問題得到解決,精神病患數目一定大減,所以這不是精神病患獨特遇到的問題,而是全香港的問題,如果將他們例外處理,其實是遮蔽了這些社會問題,不應將精神病的問題割離於整個社會。
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有一個可負擔、穩定的居所,工時不應那麼長,家庭暴力的事件也不應出現。我們的社會有沒有條件改善這些方面?如果沒有的話,「精神病人」一定會持續出現,而且愈來愈多。現代人也不懂照顧自己的心靈需要,沒有人教我們要肯定別人的感受,我們從小都是被否定的。我們的父母不懂,我們也不會懂。不論在家庭、教育、工作場所,甚至朋友之間,都是互相否定與擠壓,每個人都變了一個很孤獨很憤怒的人,隱藏自己的情緒,自然會變成精神疾病。
問:家人或者照顧者面對這些情况應該怎樣做?看過的資料都只說要包容、陪伴、適當的關懷,其實都是很抽象的東西,讓人很迷惘。
答:很多人不懂面對別人有不同的情緒,簡單如哭泣可能也不懂處理,我想現在很多人是因為不懂處理,就淡化別人的經驗:「無事的,開心點,不要想太多,不要太敏感。」當愈來愈不被理解,對抗就會更強。其實是有方法的,一個人由抑鬱到自殺是很漫長的過程,那可能代表他前面一段經歷介入的人都錯了。你先要信任那個人,我們現在就是不再相信對方,然後硬捉他去醫院,要他吃藥。他就多了藥物與標籤的問題,這個標籤改變了整個關係,阻礙了他的痊癒。痊癒是什麼?就是與周圍與社會重建關係。
問:你對早前報道街頭義診的精神科醫生有什麼看法?
答:我希望她以病人的身分被關幾個月不能出院以後才說這種濟世為懷的道德妄語。精神病人強制入院不單是需不需要的問題,有需要住院不代表可以合理化現行強制入院的機制。入院的過程本身可以是創傷,權力亦不對等,有建議修例,社工和家屬應有更多角色。另外任何病人都可以自己出院,唯獨精神病人沒有這個權利。
人們一直看不起精神病人,精神病人說的話也常被質疑,假如我今天是一個社工,人們就會覺得我說的這些話很可信。我們常講精神病人暴力的問題,其實我們應該更關注施予精神病人的暴力,例如情緒暴力、身體虐待,甚至是性暴力,當他們嘗試反擊的時候卻往往不被相信,被滅去聲音。如果你說精神病人有暴力傾向應該被關起來,多數有暴力傾向的都是男人,那應該把所有男人都關起來才對。
文:林越慧
訪問場地提供:香港文學生活館
編輯:馮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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