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區家麟 - 釋法不義

2017717

【明報文章】宣誓案判決,再DQ四名民選議員,政府以司法手段改寫選舉結果,最突出的荒謬處,乃是你今天的行為,會犯了明天立的法。

議員是在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宣的誓,犯了人大常委在十一月七日釋的法。現在玩法是,看清楚你的言談行為,然後找法律專家度身訂做法例解釋,然後又說這是釋法,不是修法,故有追溯力,而且可追溯至二十年前的回歸日。

法網無邊,還可以穿越時間長河,政府可追溯梁國雄議員過往幾屆宣誓時都不莊重不合形式,一次過DQ,原來長毛從來無做過議員,還要把過往多年的議員工資津貼歸還。

慣例既成,釋法還可以更有創意地靈活運用。根據內地「法律傳統」,被指「妄議中央」的人,隨時遭「依法」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循此路向,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其實不用立法,香港《刑事罪行條例》早已經有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煽動叛亂罪」,即是「頭上早已有把刀」,人大常委隨時發揮一下釋法的創造力量同幻想,以釋法豐富一下「煽動」的定義。結果,每個人一生之中,總有幾次可被定義為「妄議中央」,全部都被今天的法律視作「煽動叛亂」,十惡不赦。

至高無上的人大常委,只需忽然以釋法之名直接修改法例,就能以明天的標準,審視你的過去。香港法院,最少是終審法院之下的法院,已建立了一個承認人大釋法兼照單全收的做法;無視往日立法會慣例,亦無視釋法權力無限大、過程封閉、違反法治精神的權力操作。

法律成為冠冕堂皇的統治利器,美妙。

9 則留言:

  1. "香港法院,最少是終審法院之下的法院,已建立了一個承認人大釋法兼照單全收的做法"

    香港法院, 起碼是終審法院之下的法院, 已全無意志去捍衞香港法治的傳統, 罔顧公義及市民的權利, 任由大陸的人治逐步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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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如玩大D,司法覆核幾位議員在任時所表決通過議案的合法性,已通過批出的款項全部回水、已通過批出的合約全部作廢、已通過的法例全部取消;尤其是長毛,過往十多年的議員工作原來全部係鏡花水月。去馬!一於撥亂反正,等你玩嘢吖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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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法官一向是泛民的奶媽,有事就去叫法官判決,今次被大陸用人大破法治呢一招,泛民輸到底褲都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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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7年7月29日 上午10:24:00 之匿名君

    //法官一向是泛民的奶媽//
    - 請教證據何在?

    //大陸用人大破法治呢一招//
    - 即你亦同意中共是在破壞和玩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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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已經多次開聲,政治問題,唔好成日叫法院幫你解決,泛民最鍾意「司法覆核」,政治上唔夠建制打,就去搵法官做奶媽呵番!

    //大陸用人大破法治呢一招//<---只是一個事實的描述

    - 即你亦同意中共是在破壞和玩弄法治?<-----這是你「上綱上線」的老屈,唔好咁低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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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咁到最尾,法院是否接受司法覆核?接受的話即是法院不反對泛民的做法。

    其實香港政府那麼喜歡請人大釋法,中共才是港府的奶媽 - 不,有些人喜歡叫阿爺

    //- 即你亦同意中共是在破壞和玩弄法治?<-----這是你「上綱上線」的老屈,唔好咁低級啦//
    - 實在不是老屈,不過我真心認為你會認為這些壞事是值得中國人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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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共是港府的阿爺,法官是泛民的奶媽,這兩種情況是同時為真,並不矛盾,不過是「阿爺」打敗了「奶媽」,咁泛民咪輸清光o羅!我只是描述香港的現實啊!

    當然,如果泛民是有撚用的,可以隨時叫十幾萬人出來,癱瘓香港的話,中共根本唔敢「釋法」啦,會同泛民坐低政治談判,可惜泛民是「裙腳仔」的底牌,被中共睇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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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細想之下,你也有道理。

    至於號召市民方面,曾幾何時泛民也有能力號召數以十萬市民,可惜港府當你冇到。不過要隨時號召市民,又要可以癱瘓香港(再加上事後可全身而退,那當然就只有保皇黨或政府自己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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